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山市教育局關于面向公辦中小學代課教師中擇優(yōu)招聘公辦教師的公告
根據(jù)《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妥善解決我市公辦中小學現(xiàn)在崗代課教師問題的實施意見》(江政辦發(fā)〔2013〕78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公辦中小學現(xiàn)在崗代課教師中擇優(yōu)招聘部分公辦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8名。若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之比不足2:1的,則按2:1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
二、招聘對象范圍以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范圍
截止2013年6月止,在我市公辦中小學校教學崗位上代課,且已在我市公辦中小學校教學崗位上代課時間累計滿3學年(不少于27個月)及以上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質、專業(yè)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心健康,體檢合格。
2.具備國民教育系列的?萍耙陨蠈W歷。
3.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1日-22日。
2.報名地點: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3.報名方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名,如實填寫《江山市教育局面向公辦中小學代課教師招聘公辦教師報名表》(見附件一),每人限報一個學段中的一個崗位意向。報名時需提供代課滿3年及以上的證明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詳見附件二)。
4.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合組織。
(2)代課累計時間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3)資格審查程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正式報名前,根據(jù)公告要求,到所代課學校提交申請,由所代課學校校長審查代課時間,并將代課起止時間、班級等情況在本校公示欄內公示3天,無異議后,由所代課學校校長開具代課時間的證明材料。在不同學校代過課的人員,要由不同學校出具證明并公示。報考者須在報名期限內上交相關材料。
(4)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若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冒名頂替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并予以清退。
(二)筆試
經初審后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須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理論知識、教師職業(yè)道德和職業(yè)素養(yǎng),注重考察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出現(xiàn)分數(shù)并列現(xiàn)象,則同分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取。
(四)體檢
根據(jù)考試總分(考試總分=筆試分×40%+面試分×60%)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如分數(shù)相同,則面試分高的排名在前。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zhí)行,相同體檢項目以標準高的為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被確定為被考核對象。考核參照公務員招考考核辦法執(zhí)行。以下幾種情況作為考核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8.有不適宜招聘崗位其它情形的。
(六)聘用
對體檢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所缺名額按考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考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將在江山教育信息網(wǎng)等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所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一年,一年期滿后經所在學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xiàn)各類輔導培訓班、輔導網(wǎng)站、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江山市教師招聘工作無關。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江山市區(qū)云賓路18號);
聯(lián)系電話:朱老師:0570-4071670;黃老師:0570-4965212。
六、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
附件:1.江山市教育局面向公辦中小學代課教師招聘公辦教師報名表
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山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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