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實施辦法》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安排2014年申請認定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的通知》(晉教人〔2013〕6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2014年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已取得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組織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單科(教育學或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不含免考人員)。
二、考試科目及參考用書
教育理論考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規(guī)劃教材《幼兒教育學基礎》、《幼兒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以上各類參考用書,市教育局不組織統(tǒng)一征訂。
三、考試具體事宜
(一)報名
2014年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登陸晉中教育網(http://www.jzedu.net)進行報名。
1.過渡人員登陸網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及報名,務必如實提交本人信息。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不能再進行修改。
2.同一申請人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類型。
3.報名、筆試必須使用同一身份證。
4.報名人員應對網上提交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提供不實信息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資格。
(二)繳費
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繳費。教師資格過渡人員教育理論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費字〔2013〕308號)規(guī)定執(zhí)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費每科分別為3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報名及繳費時間
1.報名時間:2014年1月17日—1月23日。
2.繳費時間:2014年1月17日—1月27日。
(四)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4年3月5日—3月8日。
(五)考試
2014年3月9日上午舉行?荚嚨攸c見準考證?荚囆问綖殚]卷、筆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六)資格復審
考試成績公布后,對考試合格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另行通知?荚嚥缓细袢藛T不參加資格復審。
(七)頒證
經資格復審,教師資格過渡人員符合報名條件,且教育理論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和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核發(fā)《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單科合格證》(以下簡稱《單科合格證》)!秵慰坪细褡C》在2014年和2015年內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時有效。截止到2015年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應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四、其它
1.各縣(區(qū)、市)教育局和有關學校要廣泛宣傳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考試過渡政策,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答疑解惑,做到過渡對象人人知曉,確保這部分人員考試和認定工作安全平穩(wěn)。
2.考試結束后,市教育局將組織本市過渡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具體測試時間另行通知。過渡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有關事項同改革前。
3.有關提示:
(1)請申請教師資格過渡考試人員盡量不使用同一臺計算機進行網上報名,以免個人信息重復或錯亂。
(2)網上交費時請盡量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yè)銀行等進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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