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文山州201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4年全州各級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517名。公開招聘的具體崗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2014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該《計劃》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文山政務網(www.ynws.gov.cn)
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
州屬和各縣(市)實施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招聘簡章》,在以上網站和各縣(市)相關網站公布。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招聘范圍
全州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除外),在核定的編制限額及增人計劃限額內需要補充工作人員的,列入201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范圍。
(二)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符合崗位所需條件的人員。
三、基本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7.新進人員年齡為18-35周歲(1978年5月13日至1996年5月13日之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規(guī)定條件為準。
8.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部分特殊緊缺崗位需要的報考人員不受崗位戶籍限制。生源地或戶籍條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內各縣(市)的,僅限2014年5月13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戶籍或文山州生源的畢業(yè)生報考;州屬及省駐文單位職工子女不受各縣(市)的戶籍限制。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各級財政供養(yǎng)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4年畢業(yè)生;
4.2012年以來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調查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2014年度文山州事業(yè)單位考試實行統(tǒng)一筆試,分級面試,按計劃審批聘用。
其中:筆試由州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組織。
五、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只面試的崗位除外)。網絡報名網址: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網絡報名的時間:2014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23:00。網絡交費的時間為2014年5月13日9:00至5月21日23:00。
只面試的崗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網絡報名相關程序如下:
(一)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人員可在2014年5月13日9:00 至5月19日23:00期間登錄文山人社網網站,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進行報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有關信息,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的審查,考生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資格;凡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二)資格初審
網絡審核時間為2014年5月13日9:00-5月19日23:00。2014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實行計算機自動審核和人工審核相結合,計算機系統(tǒng)根據(jù)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來確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只有在“所學專業(yè)”欄選擇“未納入目錄的專業(yè)”的考生才會提交網絡后臺進行人工審核。
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2014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23: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提交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2014年5月19日23:00以后,報考申請未審核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視為報名不成功。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在網絡報名開始后進行,系統(tǒng)會提示考生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審查的考生即可進行網上繳費。
考生一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后(無論是否繳費),考生報名信息不能修改,也不能改報其它崗位。未通過初審或尚未審查的人員可重新報考其它崗位。
(三)網上繳費
本次考試的報名費用采用網上繳納,不設現(xiàn)場收費點。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于2014年5月13日9:00-5月21日23:00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筆試每人每科50元(云發(fā)改收費〔2008〕1767號),兩科共計收取筆試費用100元,具體繳費程序請注意文山人社網的相關細則。只面試的崗位和不實行網絡報名的崗位,具體報名繳費辦法由各縣(市)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招聘簡章》中明確。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減免費用的流程請詳閱《報考指南》。
(四)崗位調劑
除《招聘計劃》中明確“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的崗位可以低于3:1開考外,其余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比例須達到3:1方能開考,報名結束達不到3:1的,經州人社局批準可進行調整、歸并,相應減少招聘計劃;無法調整、歸并的,取消該招聘計劃。調劑可以在未達開考比例的崗位間進行,也可以將未達開考比例的崗位的報名人員調整到已達開考比例的崗位,但已達開考比例崗位的人員不進行調劑。
崗位調劑的人員名單將于5月23通過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面向社會公布,并于5月25日14:00-16:00在文山州人社局考試培訓中心進行現(xiàn)場調劑。調崗時需由本人或委托人(須持報考者的親筆委托書)現(xiàn)場提交身份證明或戶籍證明,進行調崗。若調崗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調崗地點進行調崗的,則視為自動放棄處理;若調崗人員自愿放棄調崗的,需由本人或委托人(須持報考者的親筆委托書)提交自愿放棄調崗申請證明。因該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將由文山州人社局退還報名費(詳細時間及地點見文山人社網通知)。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一律不予退費;在以往考試中因違紀被公示不得參加2014年考試的人員但又通過報名,在報名結束后經比對誠信紀錄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費。
(五)報名情況公布
5月27日公布調劑后各崗位報名情況。
(六)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考生,請于2014年6月11日至開考前登錄報名系統(tǒng)在線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原則上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批準也可只進行筆試或只進行面試,或者先面試后筆試,具體詳見招聘計劃。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6月21日
筆試具體考試地點、考場安排、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科目
分衛(wèi)生類、校醫(yī)類、普通類。
(1)衛(wèi)生類:即報考衛(wèi)生(計生)系統(tǒng)、文山衛(wèi)校醫(yī)療類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衛(wèi)生公共基礎知識》、《衛(wèi)生專業(yè)知識》,總分各100分。
衛(wèi)生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內容為:《人體解剖學》、《生理學》。
衛(wèi)生專業(yè)知識按專業(yè)分為:臨床、中醫(yī)、預防醫(yī)學、衛(wèi)生檢驗、護理五類。
a.臨床類筆試內容:《診斷學》;
b.中醫(yī)類筆試(含中西結合、針灸推拿、中藥類)內容為:《中醫(yī)基礎理論》(占40%)、《中醫(yī)診斷學》(占60%);
c.預防醫(yī)學類筆試內容:《傳染病學》(占40%)、《醫(yī)學免疫學》(占30%)、《流行病學》(占30%);
d.衛(wèi)生檢驗類筆試內容:《細菌學檢驗》(占35%)、《病毒學檢驗》(占35%)、《免疫學檢驗》(占30%);
e.護理類筆試內容:《基礎護理學》。
(2)校醫(yī)類:即報考教育系統(tǒng)校醫(yī)崗位、其它非醫(yī)療事業(yè)單位需要醫(yī)學專業(yè)的崗位筆試科目為:《衛(wèi)生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總分各100分。
(3)普通類:即報考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非醫(yī)療崗位、其它事業(yè)單位崗位的筆試科目仍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總分各100分。
衛(wèi)生類專業(yè)考試分類祥見《2014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問題解答》第一頁第(三)條、校醫(yī)類、普通類崗位考試類別祥見《2014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考試類別欄。
衛(wèi)生(計生)系統(tǒng)筆試考試不指定復習教材;其它崗位筆試復習教材《文山州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指導用書(2014年版)》可到文山州人社局考試培訓中心、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購買。州人社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3.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筆試結束后,由州人社局綜合確定全州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達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界定是否達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成績包含筆試加分)。
4.筆試加分
筆試加分政策詳閱《2014文山州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問題解答》。
5.加分和筆試成績公示
5月27日,公示筆試加分人員名單和加分情況;6月30日,公布考生個人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崗位設置要求是否一致進行對比,若考生個人資格證明材料與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該人員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資格。資格復審人選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確定。其中: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資格復審人選按開考計劃數(shù)的2:1的比例確定;考試方式為只筆試的崗位,資格復審人選按開考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在文山人社網和各縣(市)網站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因各種原因致使部分崗位不足面試比例或開考計劃的,是否進行遞補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招聘簡章》中明確。若需遞補的,可在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
資格審核時考生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原件進行審核: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登記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準考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jù)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除畢業(yè)證或學位證外,還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廳高等學歷、學位認證中心的“云南省高教育學歷、學位查詢報告”。
(三)面試
面試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有關事項另行在相關網站公告。
1.面試時間
全州面試工作擬于2014年8月底前完成,具體詳見各縣(市)和州屬各主管部門《招聘簡章》;只面試或需先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崗位,面試或測試時間由各縣(市)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招聘簡章》中自行確定。
2.面試實施
根據(jù)不同崗位的專業(yè)特點,面試可采取單一的面試方法,也可以根據(jù)崗位需要,采取多種測試方法(包括面談、試講、答辯、技能操作等)進行。面試要素由各縣(市)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依據(jù)用人單位的專業(yè)特點和崗位需求具體確定。
面試設置合格成績分數(shù)線,達到面試總成績60%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控制線的,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面試,均視為該報考人員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xù)的體檢和考核。
3.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負責建立面試考官庫,面試考官由招聘單位相關人員及專家組成。每個面試考場設考官7人,面試前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隨機抽取,其中用人單位的考官不得超過3人。面試時必須按考官抽考場、考生抽順序的“雙抽簽”程序進行。
(四)綜合成績
1.衛(wèi)生醫(yī)療類崗位
(1)只筆試的崗位:綜合成績=[(衛(wèi)生公共基礎知識+衛(wèi)生專業(yè)知識)]/2+筆試加分;
(2)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衛(wèi)生公共基礎知識+衛(wèi)生專業(yè)知識)/2+筆試加分]×40%+面試成績×60%;
2.校醫(yī)類(含非醫(yī)療單位需要醫(yī)學專業(yè)的崗位)
(1)只筆試的崗位:綜合成績=[(衛(wèi)生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筆試加分;
(2)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綜合成績=[(衛(wèi)生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筆試加分]×40%+面試成績×60%;
3.普通類崗位
(1)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綜合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筆試加分]×40%+面試成績×60%;
(2)只筆試的崗位
綜合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筆試加分
4.只面試的崗位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上述成績中,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并按保留兩位小數(shù)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shù)予以計算并公布。
七、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在州人社局的指導下,由各縣(市)人社局、州屬各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于8月25日以前完成。
(一)確定人選
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或只面試的崗位,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在面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開考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只筆試的崗位,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在筆試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以上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按開考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綜合成績并列(保留兩位小數(shù)的綜合成績如相同,視為綜合成績并列)無法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的,按衛(wèi)生專業(yè)知識、面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若仍然無法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的,須進行加試,加試的方式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招聘簡章》中明確,不得超計劃確定人選。
(二)體檢
體檢工作由各縣(市)人社局、州屬各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考生到指定的縣(市)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需在《招聘簡章》中明確,有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行業(yè)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結果必須有主檢醫(yī)師簽署意見,并加蓋醫(yī)院印章。
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核
考核可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等方式,重點對擬聘對象的思想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等進行考核。同時要核實擬聘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報考州屬崗位的人員考核工作由州屬各主管部門負責;報考縣級及以下崗位的人員的考核工作由各縣(市)人社局組織實施。
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是否進行遞補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招聘簡章》中明確。需遞補的,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或只面試的崗位從報考該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其他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只筆試的崗位,可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含筆試加分)的其他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
各縣(市)人社局、州屬各主管部門應根據(jù)體檢和考核結果及時確定擬聘用人員(體檢和考核合格)并報州人社局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實行合并招聘的崗位,體檢和考核結束后,要組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順序選崗,確定具體招聘崗位。
八、公示和聘用
(一)確定擬聘用人員
招聘機關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核情況綜合考試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
擬聘用人員將在文山人社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報考崗位代碼,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擬聘用人員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將相關材料報州人社局審批,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招聘單位憑州人社局下達的聘用通知辦理相關手續(xù)。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工作原則于8月31日前完成,情況特殊的最遲不得超過9月底。
(二)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己瞬缓细竦,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工作結束后,招聘計劃未滿,需要補充招聘的,經州人社局批準,可重新組織招聘。
九、紀律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所有報名人員登聘報名網站時需仔細閱讀《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由于必須點擊“同意”方可進入報名界面,故考生一旦開始報名即需受相關承諾的約束,若違背承諾則按相關處罰條款予以處理。
(二)對違反考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州人社局將做出宣布無效或責令其按規(guī)定程序重新辦理等處理決定并通報全州,同時取消該單位或部門3年內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
(四)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監(jiān)督
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構要嚴格按照文山州人社局、文山州監(jiān)察局《關于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監(jiān)督工作的通知》(文人〔2005〕80號)規(guī)定,對事業(yè)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及時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F(xiàn)將州紀委監(jiān)察局和各縣(市)紀委監(jiān)察局舉報電話公布如下:
州紀委監(jiān)察局:0876-2123314
文山市:0876-2127335 硯山縣:0876-3124875
西疇縣:0876-7622306 麻栗坡:0876-6622427
馬關縣:0876-7133398 丘北縣:0876-4121132
廣南縣:0876-5156043 富寧縣:0876-6128200
十一、鄭重提示
(一)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正式報名前,招聘計劃可能會有細微調整,請各位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名前下載最新的招聘計劃,對照崗位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
(二)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fā)布的官方網站為文山政務網(www.ynws.gov.cn),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的失誤,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負責。
(三)本次考試州人社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文山州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歷年命題專家、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本公告所附所有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十二、咨詢與服務
為切實做好2014年度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工作,便于報考文山州崗位的人員咨詢了解招考政策,現(xiàn)將咨詢電話及服務方式公布如下:
(一)招考政策咨詢
文山市人社局:0876-2629229
硯山縣人社局:0876-3131051
西疇縣人社局:0876-7626198
麻栗坡縣人社局:0876-6622525
馬關縣人社局:0876-7122852
丘北縣人社局:0876-4126084
廣南縣人社局:0876-5153454
富寧縣人社局:0876-6126454
文山州人社局:0876-2122123
(二)考試報名咨詢
文山州人社局考試培訓中心:0876-2129133
(三)學歷認證
地址:昆明市學府路2號。云南省教育廳一樓:云南省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與服務中心。電話:0871-5456862、5144557
文山州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相關公告、通知及信息,將通過文山政務網(www.ynws.gov.cn)和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面向社會發(fā)布。報考文山州2014年各級事業(yè)單位崗位的人員,請及時關注瀏覽上述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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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