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閩侯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考省統一筆試學科考生資格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按照《2014年閩侯縣中小學、幼兒園招考教師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辦法,現將報考閩侯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考省統考學科考生資格審核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核對象
2014年閩侯縣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人員(已通過網上資格審核并參加2014年4月13日省統一筆試)。
二、資格審核
(一)時間
4月22日至4月29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4月26日(星期六)、4月27日(星期日)不上班。
(二)地點
考生資格審核地點設閩侯縣教育局人事科(地址:閩侯縣甘蔗街道交通路60號教育局辦公大樓二層,聯系電話:0591-22986401。)
(三)提交材料
1、2014屆畢業(yè)生要提交:①《2014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上網打印);②筆試準考證;③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附上大學期間課程成績);④普通話等級證書;⑤身份證;⑥戶口簿。②-⑥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并按順序疊放。
2、往屆畢業(yè)生要提交:①《2014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上網打。;②筆試準考證;③畢業(yè)證書;④報到證;⑤就業(yè)推薦表;⑥就業(yè)協議書;⑦普通話等級證書;⑧教師資格證書;⑨身份證;⑩戶口簿。②-⑩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并按順序疊放。
3、參加閩侯縣“三支一扶計劃”的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要提供經閩侯縣公務員局確認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
4、代課教師還須提供工作年限證明、學歷查詢結果證明。代課教師工作年限證明須由小學學區(qū)出具,并附上任教期間第3、6、9、12月份工資冊復印件(經辦人員簽字,學校、學區(qū)蓋章;需要去年報名材料的,請與人事科聯系)。符合報考條件的中師函授畢業(yè)生除提供報名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供中師函授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籍卡片復印件(學校經辦人簽字并蓋學校公章)。
5、符合報考條件的閩侯職專(含閩侯美術職校)畢業(yè)生除提供報名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供閩侯職專(含閩侯美術職校)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籍卡片復印件(學校經辦人簽字并蓋學校公章)、兩年任教經歷證明及第3、6、9、12月份工資冊復印件(經辦人員簽字,單位蓋章)。
6、省外高校應屆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應提供經所在高校院系及就業(yè)指導中心簽章的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證明原件。
(四)有關事項
1、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由本人到場辦理。
2、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3、逾期未辦理考生資格審核確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考資格。考生若已被其他用人單位錄用,放棄參加我縣面試,請與我局人事科聯系并確認(聯系電話:0591-22986401)。
4、請各考生相互轉告,將資格審核通知轉告其他考生。
三、注意事項
新教師招聘工作有關事項陸續(xù)通過閩侯教育網(www.mhedu.gov.cn)《教育公告》欄公布,敬請留意。
閩侯縣教育局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