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永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實施人才強市戰(zhàn)略,夯實干部人才工作基礎,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永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永人社發(fā)〔2014〕11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2014年我市部分市直事業(yè)單位和回龍圩管理區(qū)下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shù)
參與本次招聘的市直事業(yè)單位50家,回龍圩管理區(qū)下屬事業(yè)單位4家,職位183個,計劃招聘共435人。具體崗位設置情況詳見《2014年永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后)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與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時間定于2014年6月24日至7月1日 ,應聘人員登錄永州市人事考試院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http://202.102.182.94/wb_hnyongzhougwy/webregister/)。
(2)報名要求及開考比例: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每個職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比例達到1∶5方能開考。特殊崗位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要經市招聘辦批準后方能開考。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5天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進行,時間定于2014年7月2日至7月4日,地點設永州市人力資源市場(冷水灘區(qū)翠竹路6號瀟湘大廈一樓),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指派2人統(tǒng)一編組具體負責資格初審,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以及招聘職位資格條件規(guī)定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委托他人代理資格審查事項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書寫的委托書。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就業(yè)推薦表報名,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提供畢業(yè)證書。有關職稱資格、技術(能)資格等方面的證書證件取得時間(以證書記載的發(fā)證時間為準)必須在2014年7月4日前,否則視為不具備相應資格。
工作經歷必須是普通院校畢業(yè)以后在各類行政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的工作經歷。普通院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工作經歷只能算作社會實踐,不能算作工作經驗。工作經歷計算時間除職位條件另有規(guī)定外,其他一律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初審合格者,將《報名登記表》、《考生誠信承諾書》以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及照片等資料交招聘單位存查。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須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交納考務費100元/人。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退還報考人員考務費。因考生原因缺席考試的,一律不予退費。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60%和40%(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⑴筆試。測試兩個科目,第一科為公共知識,第二科為專業(yè)知識或申論,均實行百分制。測試專業(yè)知識的崗位,公共知識按30%、專業(yè)知識按70%比例折合計入筆試成績;測試申論的崗位,公共知識和申論各按50%比例折合計入筆試成績。
考試范圍、內容根據招聘崗位的工作要求確定。公共知識考試范圍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應知的政治理論、法律法規(guī)、公文寫作與處理等。專業(yè)知識考試的內容以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申論考試內容以測查閱讀理解、綜合分析、文字表達和貫徹執(zhí)行能力為主。
筆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進行。筆試日期為7月26日,8:00—9:30考公共知識,10:00—12:00考專業(yè)知識,10:00—12:30考申論?荚嚨攸c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載明為準?忌氃诠P試前5天登錄永州市人事考試院網打印準考證。
⑵面試(技能測試)
面試(技能測試)對象,根據折算后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yè)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排序。對達不到開考比例但經市招聘辦同意開考的職位,可按低于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面試名額不遞補。
對低于1:3比例開考的崗位,考生公共知識筆試成績要達到該科目參考人員平均分方可進入面試,崗位報考人員公共知識成績均達不到平均分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對低于1∶2比例面試的職位,其面試(技能測試)成績須達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為考核對象。
面試(技能測試)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計算。面試(技能測試)實行百分制,按40%計入考生總成績。
(四)體檢
根據招聘方案確定的擬聘人數(shù),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原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某些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職業(yè)規(guī)定執(zhí)行,但不得提出歧視性要求。職業(yè)規(guī)定高于《通用標準》的,應在報名時公布。
(五)考核
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核人選。考核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聘用名額不遞補。
(六)公示
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學歷證書、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資格材料原件按歸口管理原則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依規(guī)進行處理。
(七)聘用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無問題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永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錄取(聘用)人員登記表》,按程序辦理進人手續(xù)。用人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四、紀律要求
1、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回避。
2、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違者,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3、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五、其他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有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3、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746—8323805 蔣淵海
網上報名和準考證打印咨詢電話:0746—8329607 魯軍輝
4、筆試成績、面試入圍和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等信息查詢網站:
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yz12333.cn/)
永州市人事考試院網(http://www.8329607.com/)
六、本簡章解釋權歸永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2014年永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職位表.rar
永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