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寧市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普人社公【2015】11號
為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將聯合組織實施2015年我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市教育局屬下部分高級中學、完全中學及幼兒園共20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人數詳見招聘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統招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含2013年、2014年辦理暫緩就業(yè)手續(xù)人員)。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4、適應招聘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戶籍不限。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加分規(guī)定
(一)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2007]141號)規(guī)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報名第一日3年以內的,筆試成績加10分。
(二)根據《揭陽市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工作意見》(揭市組通[2009]31號)規(guī)定,在村任職滿2周年之后,截至本次招聘報名第一日3年以內的,筆試成績加10分。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5年8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普寧市第二中學維源堂。
(三)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條件及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屬辦理暫緩就業(yè)手續(xù)人員的持暫緩就業(yè)協議書)、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招聘職位有要求者),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應提供加分依據。符合第一類加分條件者,應提供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符合第二類加分條件者,應提供地級市以上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
所有報考者均需明確報考學科,但不需明確報考學;蛴變簣@。各學科教師的專業(yè)要求詳見《2015年普寧市公開招聘教師報考學科專業(yè)要求及筆試科目對照表》。
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給準考證。
報考者必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對弄虛作假、偽造證明材料或考試作弊等行為者,將取消其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的相關工作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工作規(guī)范(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統一命題制卷,統一考試時間?紕展ぷ饔墒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會同有關單位實施。
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不指定考試用書,卷面滿分為150分,90分以上為合格。
筆試內容:從事教師崗位應具備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
筆試時間:2015年8月21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普寧市城東中學。
筆試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組織閱卷評分。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依各學科教師報考者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分別按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以第一大題分數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若第一大題分數又相同的,則以第二大題分數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依此類推。
若出現某學科教師報考者筆試合格人數少于該學科教師招聘人數,則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