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縣2015年教育系統(tǒng)教師公開考調方案
為保證今年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迎國檢工作順利通過評估驗收,經研究,決定對城區(qū)部分學校和大龍中學缺編教師面向本縣鄉(xiāng)鎮(zhèn)學校在編教師公開考調。為了保證公開考調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調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按需設崗、公開招考、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
二、考調范圍和對象
玉屏縣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城區(qū)學校教師除外)。
三、考調名額及崗位設置
本次考調教師名額共計14名,其中玉屏民族中學1名、黔東民族寄宿制中學2名、大龍中學3名、印山民族小學1名、縣第二小學5名、平溪鎮(zhèn)中心完小2名。(崗位設置計劃詳見附表)
四、考調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yè),責任心強;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二)在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工作3年以上(2012年特崗教師還不屬于我縣編制內教師不能報考)。
(三)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埔陨舷鄳獙I(yè)學歷,持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埔陨舷鄳獙I(yè)學歷,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四)中小學校長報考的須經縣教育局黨委同意方能報考。
(五)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2014-2015學年度學年檢測成績居本縣最后一名的,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2014-2015學年度學年檢測成績居本縣最后三名的,2014年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得報考。
五、報考要求
(一)每人限報一個學段一個學科,報名采取自愿報名的辦法進行。符合考調資格條件,愿意參加考調的人員,持有效證件(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教育局政工股辦公室報名,并填寫《玉屏侗族自治縣2015年教育系統(tǒng)教師公開考調報名登記表》。
(二)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考調的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將取消本次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報名后視為本人已承諾服從所考調學校職稱崗位結構比例職數(shù)或崗位設置管理的所有聘用安排。
(四)考調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學?己瞬缓细裾撸{回考調前原所在學校。
六、時間及地點安排
報名時間:2015年8月13日-8月14日
報名地點:玉屏侗族自治縣教育局政工股
聯(lián)系人:黃碧紅聯(lián)系電話:0856-3222906
七、考試內容及錄取方法
本次考調采用現(xiàn)場教學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
(一)現(xiàn)場教學能力測試
測試時間:2015年8月16日上午7:30分。
測試地點:黔東民族寄宿制中學。
1、測試(100分)。
測試內容:氣質形象和教育教學活動組織能力。采用現(xiàn)場備課及試講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由考調領導小組現(xiàn)場確定。(現(xiàn)場備課時間30分鐘,試講時間15分鐘)。
2、計分辦法。測試結束后,計算出每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擇學校崗位,并根據(jù)綜合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確定考察對象。同等條件下,本學期期末考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
(二)確定擬調人選
根據(jù)綜合成績確定的考察對象經領導小組審核無問題后,根據(jù)學校崗位,確定為擬調對象。
(三)調前公示
對擬調人選,在玉屏縣教育網(wǎng)站、玉屏縣公眾信息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接受群眾監(jiān)督,對公示過程中有異議的,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調查核實。經核實確有影響考調問題的,取消擬調資格。
(四)考調紀律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從事考調測試、考核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五)其它
本《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縣教育局教師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玉屏侗族自治縣2015年教育系統(tǒng)教師公開考調崗位設置計劃表.xls
附件2:玉屏侗族自治縣2015年教育系統(tǒng)教師公開考調報名登記表.xls
玉屏侗族自治縣教育局
2015年8月7日
附件1、玉屏侗族自治縣2015年教育系統(tǒng)教師公開考調崗位設置計劃表.rar
附件2:玉屏侗族自治縣2015年教育系統(tǒng)教師公開考調報名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