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縣教育教學需要,經請示縣委、縣政府同意,我縣今年下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農村小學學前幼兒教師、70名農村小學教師,為保證此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藍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副書記、縣長秦志軍任組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黃永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蔣季紅,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劉素萍,副縣長吳新波任副組長;縣人社(人事、勞動)、財政、編辦、紀檢監(jiān)察、教育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廖國光兼任辦公室主任,縣人社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唐艷紅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計劃
1、農村小學學前幼兒教師20名;
2、農村小學教師70名,其中小學語文32名、小學數學32名、小學英語6名。
具體職位及要求見附件1。
三、招聘原則
1、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愿、擇優(yōu)”原則。
四、招聘的待遇
經考試、考察合格并經正式聘用人員列入我縣教育事業(yè)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相關待遇。
五、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2周歲以下(即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違反國家用工年齡規(guī)定;
6、具備各職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藍山縣2015年招聘教師考試職位表》)。
7、無違法、違紀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報名、筆試、面試(試教)、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七、資格審查與報名
報考人員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及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由縣教師招聘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核后填寫《報名登記表》(附表2)。若由他人代報,則由代報人簽訂《誠信承諾書》(附表3)。
工作人員現(xiàn)場采集報考人員身份證和照片信息。
本次招聘不收考生報考費,招考所需經費由縣財政統(tǒng)籌安排。
報名時間:2015年9月2日—9月6日
報名地點:藍山縣教育局人事股
聯(lián)系電話:0746-2211686(辦)
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比例,相應調整招聘計劃。
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登記表》上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考生應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暢通,因通迅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八、考試聘用程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面試(試教)均采用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試教)成績占4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小數點后均保留兩位數)。
(一)筆試:
報考人員持身份證于2015年9月12日到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2015年9月13日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參加筆試。
考試時間:2015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考試內容:
農村小學學前教育教師考試內容為幼教基礎理論知識;
農村小學教師考試內容為小學相應學科教育基礎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