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廊田中心學校公開招調教師的公告
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粵人社發(fā)〔2013〕21號)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樂昌市廊田中心學校的實際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韶關市公開招調教師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浜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調崗位及人數(shù)
樂昌市廊田中心學校初中語文教師1名,小學數(shù)學教師1名。
三、招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報名參加招調的考生應為韶關市范圍內的正式事業(yè)編的在編在崗教師,具有5年以上教學工作經(jīng)歷,全日制師范類大專以上學歷,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初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1980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級職稱的可放寬到45周歲(即1970年8月1日后出生)。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ǘ﹫竺麜r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6日至11月18日。
2.報名地點:樂昌市教育局六樓人事股(樂昌市公主下路66號)。
3.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考生需提交以下資料(資料不齊者不得報考):
。1)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身份證、戶口本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由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從事5年以上教育工作經(jīng)歷證明;
。5)《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1份);
(6)近期免冠小一寸同底彩色相片2張。
考生應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所提交的報名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訂聘用合同無效。
。ㄈ┛荚
1.組織實施?荚嚥扇∶嬖嚨姆绞竭M行,由樂昌市教育局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3]21號)有關規(guī)定進行組織實施。
2.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評定。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三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考生面試完畢后,評委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績?忌诳荚嚦煽兺ㄖ獣虾灻_認。考生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最終成績。
。ㄋ模w檢和考察
1.體檢。面試結束后,各崗位在考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體檢時間由樂昌市教育局確定并通知考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文)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公示。經(jīng)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在樂昌市教育信息網(wǎng)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向樂昌市教育局提出。電話:0751-5567930,5562980。
2.聘用。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考生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正式錄用的考生,須簽定五年以上服務協(xié)議,并按規(guī)定時間到市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學校報到,未按期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樂昌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751-5556346,5563073。
附表: 《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rar》
樂昌市教育局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