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區(qū)教育局2016教職工招聘筆試考生須知
一、參加本次筆試的對象,為3月30-4月1日經(jīng)婺城區(qū)教育局現(xiàn)場報名確認的報考考生。不建議考生提前到考點熟悉試場。
二、考試地點:金華市第九中學(金華市婺城區(qū)九章路139號)。金華火車西站、汽車西站下車步行8—10分鐘可到達考點。
三、考試時間:2016年4月24日(周日)上午9:15——11:45(9:00考生進場),建議8:40前到達考場。
四、考生必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及《準考證》(即:報名信息表)進入考場,并按要求對號入座,不得任意變動座位。
五、考生自帶黑色或藍色鋼筆、水筆用于作答,如有作圖可用鉛筆作圖。除必須的文具外,其他書籍、計算器、iPad、智能手環(huán)等資料及電子產(chǎn)品均不得帶入考場。手機等通訊設備必須關閉,并和隨身物品一起放置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結束,將試卷、答題卷、草稿紙放在桌上,不得將試卷等資料帶出考場。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取消考試資格。
六、開考后15分鐘,遲到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并作自動棄考處理。開考后30分鐘之內(nèi),考生不得交卷。
七、考生必須嚴守考試紀律,遵守考點有關規(guī)定,不得在試場內(nèi)交頭接耳,大聲喧嘩,以保證筆試公平、公正、有序進行。如有違反,取消考試資格。
八、考生在往返考點途中請自己注意交通安全,確保順利參加筆試。
金華市婺城區(qū)教育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