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的公告
根據(jù)四川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2016年春季市(州)、區(qū)(市、縣)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資〔2016〕1號)要求,現(xiàn)將我市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教育體育局認定范圍
(一)戶籍或固定工作單位在攀枝花市行政轄區(qū)內的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學歷條件的人員,(注:“固定工作單位”是指能夠提供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和近六個月以上社保繳費單的單位)。
(二)申請資格種類僅限于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請向戶口所在地或固定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請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
(三)在攀枝花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本科生、研究生(須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申請人能按時畢業(yè)的證明)。
二、申請認定程序
第一步:網上報名。申請人請于4月1日—4月24日(工作日內:8:30—17:30)期間,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上傳照片,查看體檢、現(xiàn)場確認的時間,準備相關材料(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請通過“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其余人員通過“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
第二步:體檢。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體檢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公布在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里);
第三步:報送材料(現(xiàn)場確認)。在攀枝花市政務中心二樓綜合窗口(地址:東區(qū)機場路學府廣場2號樓)報送申請材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現(xiàn)場確認時間及需要報送的材料公布在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里,所有材料的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紙,表格均應粘貼與報名上傳相同的照片)。
第四步:進行教學能力測試(已通過現(xiàn)場確認的申請人,“國考”生不測試),測試的時間和地點見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
三、其他說明
(一)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其申報材料由戶籍所在縣(區(qū))教育主管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具體認定工作安排由各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另行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二)在網上申請報名時請務必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信息,并仔細閱讀注意事項以及具體申請認定工作的安排(包括申請材料的現(xiàn)場審核確認、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等相關認定工作的具體事項),其他事項不再另行通知。
(三)戶籍不在攀枝花,但固定工作單位在攀枝花的申請人員,現(xiàn)場確認時還須提供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最近六個月以上社保繳費單原件(在繳費的社保部門打。
(四)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政策查詢網址和咨詢電話:
1.網上查詢網址:
四川教育網:www.scedu.net
攀枝花教育體育網:www.pzhedu.cn
2.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lián)系電話:
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3317417
市政務中心二樓綜合窗口:3375097
各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lián)系電話:
東區(qū)教育局:2293506、西區(qū)教體局:5555533
米易縣教育局:3999757、鹽邊縣教體局:8657506
仁和區(qū)教育局:3895021
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