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鹽城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統(tǒng)一部署,近期將組織開展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考生范圍
在招考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其中,公安、法院人民警察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體能測評須合格。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2月14日下午至2月17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件?忌鷳谝(guī)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方式
資格復審地點:鹽城市大豐區(qū)委黨校(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qū)健康東路97號)。
聯系電話:0515-83818538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考生須確認符合2023年度省、市考錄公告、指南等考錄政策文件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并按附件中相應資格復審材料目錄準備好所需材料。有關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相應復印件,復印件上要有本人簽字。
2、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時所填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齊全、真實、有效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信息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3、如有自愿放棄報考資格的,請務必提前與大豐區(qū)委組織部聯系確認,并按要求填寫提交放棄面試資格申請(需掃描電子檔發(fā)至郵箱dfzzbzgk@163.com)。
五、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須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除身份核驗環(huán)節(jié)外應全程佩戴,并做好個人防護。
2、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電話的通訊暢通,及時接收掌握招錄機關發(fā)送的有關信息和通知,并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回復招錄機關,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招錄機關無法及時與之取得聯系的,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資格復審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如本人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需由本人書面授權,由被委托人攜帶本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附件:
中共鹽城市大豐區(qū)委組織部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