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北京市各級機關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安排,筆試成績已經公布。資格復審采取線上審核方式,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須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證;
(二)學生證;
(三)網上打印的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單;
(四)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最初報考北京市公務員時的報名表,表上有六位的報名序號);
(五)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加蓋學校就業(yè)指導部門印章);
(六)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法官助理崗位);
(七)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加蓋校教務處公章);
(八)學信網打印本人所取得的所有學籍學歷信息;
(九)就業(yè)協議書(三方協議);
(十)京外高等學校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需要提供最高學歷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無證書的提供學校開具的證明);
(十一)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應當提供戶口本或戶口卡;
(十二)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考生,除按所報考職位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參軍入伍經歷證明;
(十三)個人簡歷。
二、注意事項
(一)所有資格復審材料均以照片或掃描文件形式提供(個人簡歷可以是電子版),材料應清晰可鑒(不小于200K,格式為JPG),每份材料文件名與內容對應,文件夾以“報考職位+姓名”命名。
(二)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須填寫《資格復審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承諾書》,詳見附件1。該承諾書須本人親筆簽名后拍照或掃描,同其他復審材料一并打包發(fā)至指定郵箱,若部分復審材料暫時不能提供或提供有困難的,考生需在承諾書中明確,并提供保證書,確保符合招錄條件。
(三)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如有信息不真實、不完整的,將影響資格復審結果。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的,將視為自動放棄相應的資格。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需填寫《放棄資格復審聲明》(詳見附件2),經本人簽名后,以照片的形式發(fā)送至指定郵箱。
(四)請所有考生于2023年3月17日17:00前將所有復審材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
三、其他要求
(一)由于資格復審未通過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將按照該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通知考生依次遞補。
(二)請考生按照資格復審的相關要求,及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并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系電話暢通。
未盡事宜或有其他問題,請及時與我院聯系。
聯系人:侯老師、陳老師
電話:010-80122075;010-80122030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