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海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三亞市招錄職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規(guī)定的面試人選比例范圍內的考生〔按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未通過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
3月23日至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三亞市接待辦辦公樓三樓會議室(三亞市榆亞路1號市委大院內)。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海南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需考生確認信息無誤并簽名)、準考證;
2.身份證;
3.職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畢業(yè)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帶二維碼和照片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需出具學校的證明);
4.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證明落款時間在報名時間截止前;
5.留學回國和在港澳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除提供公告和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6.報考職位要求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需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7.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四項目人員和在軍隊服役滿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戶籍或入伍地為海南省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招考職位要求通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通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尚未下發(fā)的,以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作為憑據(jù);
9.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請按《海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考指南》準備以上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后留存復印件,原件交還本人。
五、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攜帶報考人相關材料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手寫簽名按指紋)。
2.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
3.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實而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
5.此公告內容僅適用于上報單位為中共三亞市委組織部的職位,如有疑問,請及時聯(lián)系中共三亞市委組織部公務員局。
聯(lián)系電話:0898-88869049
中共三亞市委組織部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