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沈陽市機關補充公務員審核暫行辦法》等政策法規(guī),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24年度沈陽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為沈陽市市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具體職位詳見《2024年度沈陽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信息表》)。
二、報名范圍及條件
(一)報名范圍
1.全市區(qū)縣(市)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全市區(qū)縣(市)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全市各級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保留參公身份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單位)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應當擔任與公開選調職位相當層次的職務職級,或聘用在相當層次管理崗位等級。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8月,現(xiàn)任職務職級(崗位)以公告發(fā)布時的任職(聘用)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在新錄用崗位未滿最低工作年限或未滿服務年限的。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鄉(xiāng)鎮(zhèn)領導班子成員第一個任期內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所在部門(單位)機構改革未完成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公開選調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13日至19日,每日9:00至16:00。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步驟如下:
1.職位選擇。報名人員根據(jù)《職位信息表》中職位簡介、報名條件等情況,選擇報考職位。有關事項可按咨詢電話與用人單位聯(lián)系。
2.填寫報名表。報名人員下載填寫并打印《2024年度沈陽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不得改動表格樣式。
3.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市直事業(yè)單位保留參公身份報名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登記表》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區(qū)縣(市)以下機關(單位)報名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登記表》報所在地區(qū)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蓋章。
4.現(xiàn)場報名。報名人員到用人單位現(xiàn)場報名,按照職位資格要求,向用人單位提供身份證件、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報名登記表》等材料。
每人只限報考1個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報名期間,用人單位根據(jù)報考資格條件,現(xiàn)場對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報名材料提交不全的,報名人員須在報名時限內及時補充材料。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報名合格人數(shù)與該職位公開選調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未達到該比例的,由用人單位請示市公務員局調整或取消該職位計劃,并及時通知報考已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限內改報其他未取消的職位,報名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公開選調資格。
四、考試
考試在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部署下,由各用人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談法”的方式進行。
用人單位根據(jù)實際需要,可在面試前增加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時間、方式及內容等由用人單位確定。用人單位根據(jù)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該職位計劃數(shù)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增加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面試擬于9月開展,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職位所要求的專業(yè)能力。面試成績即為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面試人員不得確定為考察對象。
五、考察
用人單位根據(jù)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差額確定考察對象,差額考察比例為2∶1。因考試成績相同,應確定為考察對象的人數(shù)與該職位計劃數(shù)超過2∶1比例的,成績相同人員均確定為考察對象。市公務員局在沈陽市考試院網站面向社會公布考察對象名單。
用人單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疾鞂ο笏趩挝粦敺e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被考察人員自愿放棄公開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提出。
用人單位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擬任職人員,不唯分取人。用人單位將擬任職人員報市公務員局審核。
考察后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
對審核通過的擬任職人員,分別在沈陽市考試院網站及用人單位、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相關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公開選調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特別提示:
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輔導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放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無關。敬請報名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 2024年度沈陽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信息表.xls
附件2 2024年度沈陽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
沈陽市公務員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