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年考錄公務員加試辦法公告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安徽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4〕8號)等有關規(guī)定,報考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年公務員考錄職位的考生筆試后須進行加試。經(jīng)研究,現(xiàn)將加試辦法公布如下:
一、加試的時間和內(nèi)容
加試時間為2014年5月24日(周六)。
1.上午8:30—11:30,命題作文;
2.下午13:00-18:00,根據(jù)給定材料,撰寫一篇文章。
考生不得攜帶任何資料,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完成加試內(nèi)容。
二、加試成績計算
加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命題作文占40%、撰寫文章占60%,合成后按統(tǒng)一筆試成績與加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考生筆試總成績。
三、加試人選比例
按照統(tǒng)一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6:1比例確定加試的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加試人選。
加試后,按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3: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四、加試有關事宜
1.加試工作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2.2014年5月23日(周五)下午14:30—17:30,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對進入加試的考生按規(guī)定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攜帶規(guī)定的證件、材料于5月23日下午14:00前到安徽省直機關老干部第二活動室三樓多功能廳(合肥市紅星路86號、省政府機關幼兒園斜對面)報到并接受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提供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yè),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 ⑹薪逃鞴懿块T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3.有關事宜請咨詢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人事處,咨詢電話為0551-62602188。
安徽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辦公室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