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馬鞍山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廳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統(tǒng)一部署,現(xiàn)將我市2016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及對象
(一)認定范圍
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馬鞍山市內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其中:戶籍是指申請人提供馬鞍山市轄區(qū)內由公安派出所登記的居民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工作單位是指申請人在馬鞍山市轄區(qū)內有工作單位,具體分為有編制人員出具工作單位相關證明,有崗位沒有編制人員出具本人人事檔案所在人事代理機構的證明,僅有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證明視為無效證明。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馬鞍山市轄區(qū)內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二)認定對象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即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讀和已經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可以按原辦法直接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
2.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
(三)受理范圍
1.馬鞍山市教育局受理: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在我市,申請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2.含山縣、和縣、當涂縣、花山區(qū)、雨山區(qū)、博望區(qū)教育局受理: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在各縣、區(qū),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
3.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在示范園區(qū),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由當涂縣教育局受理。
二、認定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馬鞍山市的中國公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3.具有《教師法》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5.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網上申報時間:2016年9月20日—28日。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其中,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其他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2016年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 8︰30-17︰30。
2.所有申請人中,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選擇“馬鞍山市教育局”認定機構、“馬鞍山市教育局”確認點;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選擇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相應的“縣、區(qū)教育局”認定機構、“縣、區(qū)教育局”確認點。
3.申請人自行下載打印網上填寫好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并用A3紙雙面打印后在指定處本人簽名。
(二)體檢
1.體檢醫(yī)院
申請人網上申報成功后,可以就近選擇以下四所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
(1)馬鞍山市疾控中心(花園路與江東大道交叉口,8367633)
體檢時間:2016年9月29日-30日
(2)含山縣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環(huán)峰東路256號,4324078)
體檢時間:2016年9月29日-30日
(3)和縣中醫(yī)院東區(qū)(朝陽路陋室賓館東一側,2569088)
體檢時間:2016年9月29日-30日
(4)當涂縣解放軍八六醫(yī)院健康體檢中心(當涂縣姑孰鎮(zhèn)提署中路543號, 6158576)
體檢時間:2016年9月29日-30日
2.注意事項
(1)體檢當日早晨空腹,7︰30-9︰00到達醫(yī)院。
(2)體檢表自行下載用A4紙正反打。ǜ郊1、2),將表格前3行個人信息等內容填寫完整,貼上本人照片(與網報上傳的電子照片同一底板),帶到醫(yī)院。
(3)體檢完成后,體檢表交給醫(yī)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回體檢結果,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
(三)現(xiàn)場確認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6年10月12日—14日
1.現(xiàn)場確認地點
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xiàn)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申請人自動放棄,逾期不予受理。
(1)馬鞍山市教育局:負責受理在馬鞍山市內申請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現(xiàn)場確認。確認地點:馬鞍山市政務服務中心(印山路與湖東路交叉口)三樓東A7綜合窗口,現(xiàn)場確認期間聯(lián)系電話:2336067。
(2)含山縣、和縣、當涂縣教育局:負責受理轄區(qū)內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現(xiàn)場確認。確認地點:含山縣教育局(含山縣政府11樓1125室)人事股4332879,和縣教育局(財苑大廈4樓)人事股5312256,當涂縣教育局(太白大道東,縣職教中心院內107室)6748031。
(3)花山區(qū)、雨山區(qū)、博望區(qū)教育局:負責受理轄區(qū)內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現(xiàn)場確認。確認地點:花山區(qū)教育局(竹園路2號)216室基教辦8886715,雨山區(qū)教育局(翠湖路1號原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大樓)309室8880684、博望區(qū)教育局(雙力機床廠辦公樓)411室6065739。
2.現(xiàn)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用A3紙雙面打。。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附件2)。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所在工作單位出具。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工作單位證明原件;其中,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向工作單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相關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參加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參加考試并合格人員,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不再寄送紙質<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6﹞23 號)要求,提供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下載、打印PDF格式“網頁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須提交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含在學期間修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0)2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紙質照片4張(2張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1張貼在《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1張交給現(xiàn)場確認的工作人員),紙質照片須與網報上傳的電子照片同一底板。
(11)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請人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
(四)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做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公示。
(五)頒發(fā)證書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請申請人及時關注市教育局、各縣區(qū)教育局網站上的有關通知。
教育局 |
網址 |
聯(lián)系電話 |
馬鞍山市教育局 |
http://www.masedu.cn/ |
2473336 |
含山縣教育局 |
http://jyj.ahhs.gov.cn/ |
4332879 |
和縣教育局 |
http://hx.mas.gov.cn/GovInfoOpen/masweb/Mulu.aspx?orgid=3e30dd33-cbb2-4fe3-a704-51ec78baed98&messtype=zdgk |
5312256 |
當涂縣教育局 |
http://zwgk.mas.gov.cn/GovInfoOpen/masweb/Mulu.aspx?orgid=adb2fe56-6803-4db6-8efe-3f16e8ea7bf4&messtype=zdgk |
6748031 |
花山區(qū)教育局 |
http://www.hsjyw.com/ |
8886715 |
雨山區(qū)教育局 |
網站維護中,關注市教育局網站 |
8880684 |
博望區(qū)教育局 |
http://www.bwjyj.cn/ |
6065739 |
附件1: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doc
附件2: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doc
附件3: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幼兒園).doc
附件4: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pdf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