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南沙機關雇員管理辦法》,經區(qū)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批準,特向社會公開招聘南沙區(qū)機關雇員3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崗位條件
見《2014年第一季度廣州市南沙區(qū)機關雇員招聘崗位表》(詳見附表)。
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4年2月28日 (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79年2月28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二、招聘對象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和人民,愿意為社會公眾服務,遵守黨政機關工作紀律和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敬業(yè)愛崗,并符合“招聘崗位及崗位條件”要求的中國公民。
“應屆畢業(yè)生”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往屆畢業(yè)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guī)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三、報名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4年3月7日10時起至3月11日17時止。報考人員登陸廣州南沙人事人才網或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按網上提示的方法進行報名,未按期報名的視為放棄。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3年3月13日12時至3月14日24時,成功報名的人員屆時登錄原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等信息以準考證為準。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提供與本次招聘條件不相符及虛假材料未能通過資格審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為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請各位考生審慎報名,若報名后因客觀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于報名截止前向我辦提出并說明原因,否則將影響以后參加南沙區(qū)雇員和事業(yè)單位的招考;每個崗位的計劃聘用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1:2以上(含1:2)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考人數(shù)。
四、考試和資格審查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一)筆試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能力測試和申論。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行政能力、公共基礎知識、文字表達能力等;
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
筆試不提供參考材料,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按100分計算,合格成績?yōu)?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
參加我區(qū)“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且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不受面試人數(shù)的比例限制。
(二)面試
面試對象按招聘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分段計算,計算函數(shù)為:
其中,x代表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shù),у代表面試對象人數(shù)。按照此公式計算確定具體職位進入面試的考生數(shù)量,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面試對象。如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招聘數(shù)的比例,面試對象為通過筆試的實有人數(shù)。
面試人員參加考試時,需攜以下材料參加資格審查: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的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與崗位資格條件不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評分,滿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崗位匹配性及專業(yè)知識水平。
如果個別崗位需加考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專業(yè)技能測試安排在面試當天進行,面試人員需在面試前參加專業(yè)測試。以加考成績與面試成績3:7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60分合格。
面試及加考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若出現(xiàn)面試成績同分的,則按筆試成績排名順序,高分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若仍不能區(qū)別排名先后順序,則加考專業(yè)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五、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有加考專業(yè)測試的崗位以總成績計算)的考生中,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擬聘崗位數(shù)1:1比例擇優(yōu)確定體檢對象。進入體檢的考生須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可按面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自通知復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聘用資格,可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付。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六、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南沙人事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限為3日。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工資、福利等待遇按《廣州南沙機關雇員工資福利標準》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本次機關雇員招聘咨詢電話:020-39096653、39096651。
本公告由南沙區(qū)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表:2014年第一季度廣州市南沙區(qū)機關雇員招聘崗位表.rar
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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