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提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進一步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結構,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14年武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含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
(三)?飘厴I(yè)生和本科畢業(yè)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定向招聘崗位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33周歲(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限制專業(yè)的崗位不限戶籍;不限專業(yè)的崗位限武城縣戶籍(生源)或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有武城縣常住戶口(以簡章發(fā)布之日前遷入);父母雙方或者一方具有武城縣常住戶口;配偶具有武城縣常住戶口;
(五)報考公安局事業(yè)單位限德州市戶籍(生源)畢業(yè)生,公安院校畢業(yè)生不限戶籍;
(六)在武城縣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限戶籍;
(七)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水平和技能;
(九)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觸犯刑律,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二)在校期間受過“記過”以上處分而沒有撤消的;
(三)所報單位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的;
(四)凡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的畢業(yè)生,未經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的;
(五)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未過處理期限的;
(六)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包括已取得學歷、學位人員);
(七)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八)武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4日上午8:30至10月18日下午5:30
報名地點:武城縣人社局112室
報名辦法:考生登錄武城政府網(www.wucheng.gov.cn)下載填寫《武城縣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到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簽訂《報考誠信承諾書》,報名資格及報考志愿一經審查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根據所學專業(yè)和招聘單位的專業(yè)需求,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時由人社局、監(jiān)察局、衛(wèi)生局對考生的報考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方能報名。
報名時需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等所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張。外地人員與本縣籍人員結婚的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還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4年9月29日之前取得。
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續(xù)聘)的在武城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含根據德辦發(fā)〔2008〕13號文件規(guī)定,2008年以來我縣選聘、經縣委組織部備案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選派和續(xù)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事業(yè)單位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實行定向招聘,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符合其他崗位條件要求的也可報考其他崗位,但二者只能選報一個。
報考公安局事業(yè)單位的考生須先到縣公安局進行現場目測,經現場目測合格的,到人社局報名。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并通知有關考生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筆試準考證于10月22日至10月24日到武城縣人社局112室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考務費,每人40元。
擬享受減免公共科目考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報名時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xù)。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件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臨床醫(yī)學,考試內容為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心理學、診斷學、治療學、手術學等基礎知識。
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和筆試成績設定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招聘崗位類別、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公安類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其他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在合格分數線以上,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面試前,若有放棄者,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一并公示。
筆試時間:2014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認識分析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考官一律從外地聘請。
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抽簽開始時未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滿分按百分制計算,并按四舍五入法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全部考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出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并進行公示。如招聘單位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2名及以上總成績相同者,采取依次按學歷層次、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四)體能素質測評
報考公安局事業(yè)單位的考生應進行體能素質測評。根據招聘計劃按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素質測評人員,體能素質測評結果不計入考試總成績。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包括: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等三項;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等三項。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的,取消考察體檢資格;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動放棄;對因身體等原因不適合卻堅持參加體能素質測評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體能素質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的總成績,按招聘計劃崗位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同時,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考生的檔案進行審查。
在體檢前因放棄或被取消體檢資格等情況出現的崗位空缺,則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建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
考生在體檢后的非遞補環(huán)節(jié),無正當理由,個人主動放棄資格的,兩年內不得應聘我縣事業(yè)單位。
考生因提供虛假報名材料、證件騙取考試資格,提供虛假檔案材料騙取錄用資格的以及捏造事實、誣陷舉報等擾亂招聘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五年內不得應聘我縣事業(yè)單位。
考生在考試環(huán)節(jié)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隱瞞病史、徇私舞弊及請他人頂替、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本次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應聘我縣事業(yè)單位。
六、聘用
對經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對象在此公示期內因舉報經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對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發(fā)放《武城縣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實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服務期限不低于4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實行“六公開”,即招聘范圍條件、崗位計劃、考試程序、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聘用結果公開。嚴格堅持規(guī)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對于明知故犯違反招聘規(guī)定或違反工作紀律的,要堅決查處,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其他
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動,要及時告知武城縣人社局,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本簡章由武城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德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和《德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人社局咨詢電話:0534-6211042
紀委監(jiān)督電話:0534-6211004
附:1、武城縣201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rar
武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