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經濟職業(yè)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經濟職業(yè)技術學院為浙江省物產集團公司下屬全日制公辦高職院校,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位于杭州下沙大學城。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15個非教學類崗位共17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經濟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的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2015年8月31日前)。
2、專業(yè)。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電子郵件并郵寄紙質材料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16:00前,發(fā)送報名電子郵件至人事師資處聯系郵箱,附報名表(《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樣式見附件2),郵件主題注明“應聘xx崗位”,并在報名時限內(以發(fā)信地郵戳為準)將報名表原件(貼照片,另附1張)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與招聘條件相關的科研、獎項證明材料復印件郵寄至人事師資處孫老師、戴老師。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將通過電子郵件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并公布有關情況。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酌情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3、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在網上發(fā)布考試通知。通過資格復審者,將在考試現場發(fā)放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輪進行。初試、復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初試
初試時間、地點另行在網上通知。
實訓管理崗位初試為技能測試;其他崗位初試為筆試。技能測試內容為實踐操作;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的綜合性知識。實訓管理崗位合格報名人數在10人以上的,為方便安排初試,將在之前另行統一安排筆試,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8的比例確定參加技能測試的人員,但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初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選。
初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復試
復試為結構化面試,考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yè)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單位參考)。
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對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核
考試結束后,按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各崗位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各崗位均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應在2015年8月31日前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不能及時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xù)的,學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招聘單位網站:浙江經濟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師資處(http://rsc.zjtie.edu.cn,“招賢納士專欄”);
2、主管部門網站:浙江省物產集團公司(http://www.zjmi.com.cn,“人才招聘專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物產集團(人力資源部):87054608;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qū)學正街66號(郵編:310018)
聯系電話:0571-86928020(人事師資處孫老師、戴老師)
E-mail:zjyrsc@qq.com
附件:
浙江經濟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