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qū)《關于做好2014年自治區(qū)地方事業(yè)編制消防文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發(fā)〔2014〕75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力量,推動昌吉州消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員15名。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符合招聘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
二、招聘崗位及待遇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14年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員職位表》(附件1),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照事業(yè)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文化程度、執(zhí)業(yè)資格和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78年11月20日后出生)。
報考人員須具有經國家、省、市、自治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qū)(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yè)證書。
軍隊院校函授畢業(yè)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本次公開招聘中要求的戶籍、服務期限等涉及時限的,均截止至2014年11月20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自治州州直、縣(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試用期未滿的在職人員;自治州鄉(xiāng)鎮(zhèn)機關、事業(yè)單位服務未滿三年(含試用期)的在職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yè)生;
4、曾被單位開除公職的人員;
5、因犯錯誤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6、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7、參加并進入自治州擬錄(聘)用公示的2014年度公務員或其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
8、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9、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xié)議未滿服務期的;
10、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時間安排(北京時間)
(一)網上報名、繳費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
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2月4日;
2、下載打印報名表、現場繳費時間:
12月1日10:00-12月5日19:00;
3、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12月12日-12月19日。
(二)筆試時間:12月20日;
(三)筆試成績公布時間:12月24日;
(四)資格審查時間:12月29日-12月30上班時間內;
(五)面試時間:2015年1月9日;
(六)總成績公布時間:1月14日;
(七)體能測試時間:1月16日
(八)體檢時間:1月21日;
(九)考察時間:1月26日-1月3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十)公示時間:2月2日-2月11日;
(十一)聘用、崗前培訓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現場繳費、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實務操作考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崗前培訓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繳費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2月4日。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cj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須準確填寫個人真實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證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考生報考專業(yè)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4)(試行)》執(zhí)行。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本簡章及具體招聘職位條件報名,凡不符合條件及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資格。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每個身份證只能進行一次有效報名,報名與筆試、面試使用的有效身份證須一致。
4、繳費時間:12月1日10:00-12月5日19:00,
5、繳費方式:現場繳費。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并經審核確認(報名成功后24小時內進行確認)后,即可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三份),供繳費、資格審查和面試時使用。報考人員須持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在規(guī)定的繳費時間內(上班時間)到州人事人才服務中心現場繳納報名費、考務費用。報名費每人15元,考務費每科40元。
6、發(fā)布報名人數:報名期間,每天將通過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fā)布各職位網上報名人數,并在12月8日發(fā)布各職位應參加筆試人數。
同一職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經州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調整為1:2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凡因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考生,須持報名表、繳費發(fā)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州人事人才服務中心辦理變更職位或退費手續(xù)。取消或調整招聘計劃公告和職位變更時間屆時關注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7、打印筆試準考證:完成報名、繳費的考生于:12月12日10:00-12月19日19:00,通過昌吉人才網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12月20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采取漢語命題、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yōu)?00分。招聘職位類別為管理崗位的,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招聘職位類別為專業(yè)技術、工勤技能的,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3、筆試要求:考生須按照筆試準考證規(guī)定的具體要求參加筆試。
4、筆試加分:
(1)族別為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
(2)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不累計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則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資格審查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筆試成績公布:12月24日,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將通過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三)資格審查
1、時間、地點:資格審查的時間為12月29日-12月30上班時間,地點昌吉州事人才服務中心(昌吉市寧邊西路,昌吉州市人民政府政務中心東一樓,乘1路公交車在政務中心站下車)。
2、資格審查部門:資格審查分初審和復審兩個環(huán)節(jié)?忌馁Y格初審工作由州公安消防支隊負責,資格復審工作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資格審查人員確定:根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照職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資格審查人員。如入闈資格審查出現不合格或放棄者,在本職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具體招聘職位考生不足1:3比例時,按實際人數確定入闈資格審查人員。
筆試成績相同者占資格審查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資格審查者,一同入闈資格審查。
4、考生須提供的資料: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2)、畢業(yè)證、報名表、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戶口本,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自治州“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和協(xié)議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組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及協(xié)議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榮譽證書及地(州)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5、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繳納面試費用后,由本人憑有效身份證、繳費發(fā)票和初審、復審均合格的資格審查表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費每人40元。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15年1月9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組織:由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
3、面試內容:招聘職位類別為管理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加試寫作的方式進行,其中加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50%;招聘職位類別為專業(yè)技術、工勤技能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專業(yè)測試占面試成績的50%。工勤技能崗位專業(yè)測試采取實物操作形式進行。
4、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持畢業(yè)證、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報名表、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按“面試通知書”中規(guī)定的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或未攜帶上述材料、又不能證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使用漢語答題。面試具體日程安排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否則取消資格。結構化面試成績和專業(yè)測試成績當場公布。
4、公布成績:
2015年1月14日,面試成績及總成績通過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tǒng)一公布。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管理崗位: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50%+加試成績×50%)×50%=總成績;
專業(yè)技術及工勤技能崗位:筆試成績×40%+面試(結構化面試成績×50%+專業(yè)測試成績×50%)×60%=總成績。
(五)體能測試
1、時間、地點:1月16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組織:面試合格的考生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由州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3、體能測試項目:
(1)10米×5往返跑為共同測試科目,成績評定:30(含)歲以下,男性16″為合格;女性18″為合格。31歲(含)以上男性18″為合格,女性20″為合格。
(2)俯臥撐(男性測試科目),成績評定:30(含)歲以下,40個為合格;31歲(含)以上30個為合格。時間為2分鐘。
(3)仰臥起坐(女性測試科目),成績評定:30(含)歲以下,30個為合格;31歲(含)以上20個為合格。時間為2分鐘。
測試流程和場地設置方法如下:
(1)10米×5往返跑
場地器材:10米長的直線跑道若干,在跑道的兩端線(S1和S2)外30厘米處各劃一條線(圖1)。木塊(10厘米×20厘米)每道3塊,其中2塊放在S2線外的橫線上,一塊放在S1線外的橫線上。
測試方法:受測者用站立式起跑,聽到發(fā)令后從S1線外起跑,當跑到S2線前面,用手將其中一木塊推倒隨即往回跑,跑到S1線前時將木塊推倒,再跑回S2將另一木塊推倒,最后沖出S1線,記錄跑完全程的時間。記錄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非“0”時則進1。測試不超過兩次。
注意事項:受測者不得用腳推倒木塊,否則視為不合格。
2)俯臥撐和仰臥起
場地要求:通常在室內場地測試。如選擇室外場地測試,需要在天氣狀況許可的情況下進行測試。
測評方法:鋪墊不超過10厘米的硬質墊子,俯臥撐時,雙手支撐與肩同寬,垂直上下往復;仰臥起時,身體呈仰臥姿勢,雙腿并攏,呈90度弓起,由一人壓住雙足,受測者雙手置于腦后,向前曲直至頭部抵住膝蓋,測評時間為2分鐘。
4、體能測試標準:
項目合格標準
30歲(含)以下31歲(含)以上
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男≤18″,女≤20″
俯臥撐(男)≥40個≥30個
仰臥起(女)≥30個≥20個
5、體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
(六)體檢
1、時間、地點:1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體檢通知書。
2、體檢人員確定:在體能測試結果合格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具體職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發(fā)放體檢通知書。總成績相同者,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入體檢。
3、體檢組織及標準
由州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生在二甲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國防部2014年《應征公民體檢標準》執(zhí)行。
4、體檢要求
考生須嚴格按照體檢通知書中的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體檢。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本人書面申請后可組織在其他二甲以上醫(yī)院復查,復查結果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本職位考生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忌孕械结t(yī)院進行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七)考察
1月26日-1月31日,由州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以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注重實績(yōu)樵瓌t,對確定的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廉潔自律、有無犯罪記錄、家庭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并就考生在資格審查期間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
如考察出現不合格的,則從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并進行體檢、考察。
(八)公示
2月2日-2月11日,依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由州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如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聘用資格繼續(xù)有效。
(九)聘用
對通過公示確定的聘用人員,由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fā)文件,州公安消防支隊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
(十)崗前培訓
由自治區(qū)公安消防總隊統(tǒng)一安排進行崗前培訓,培訓時間計入試用期,培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十一)分配
州公安消防支隊將聘用人員分配至全州消防部門各崗位,不服從分配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工作監(jiān)督和其他要求
(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并按照規(guī)定的要求開展招聘各項工作。對公開招聘工作中發(fā)現的違紀行為,由州人社局和州公安消防支隊會同紀檢、監(jiān)察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查處。考生在應聘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不提供真實情況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凡與招聘單位(部門)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凡參與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依據《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新人社發(fā)〔2013〕141號)相關規(guī)定實施公務回避。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查處,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招聘職位等,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由州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fā)布變更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四)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了解招聘工作進程、須關注查詢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fā)布的招聘工作動態(tài)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負。
(五)考生需認真研讀本《招聘簡章》及《2014年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員職位表》,理性報名。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效信息,并提供準確、暢通的聯系方式。
(六)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資料,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要相信社會上以非法聚斂錢財為目的出售的“真題答案”、“熟人幫過”等違法違紀的詐騙現象,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本簡章由州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
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務中心考試科0994-2267855
政策咨詢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994-2357530
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隊0994-2295119
監(jiān)督電話:昌吉州監(jiān)察局執(zhí)法監(jiān)察室0994-2345923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994-2333108
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隊紀檢監(jiān)督電話0994-2292221
附件:
1、2014年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員職位表.rar
2、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
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
消防文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