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靈山縣民政局現(xiàn)向社會公開招聘低保工作核查人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全縣18個鎮(zhèn)民政辦公室低保核查工作人員共36名。具體工作地點安排根據(jù)擬聘用人員報名意向及各鎮(zhèn)民政辦的實際需要而定。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愛崗敬業(yè),熱愛民政事業(yè),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三)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適應應聘崗位的工作;
(四)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含應屆和往屆畢業(yè)生),年齡35周歲以下;
(五)有辦公室工作經(jīng)驗或從事過民政工作者優(yōu)先。
三、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的人員屬編外臨時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期滿后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每年簽訂一次。
四、工資及社會保險待遇
月工資2000元(含單位應繳納的“五險”部分,個人部分個人自理),并按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有關差旅補助標準給予差旅補助。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205年4月30日至5月10日
(二)報名地點:靈山縣民政局四樓法制股,聯(lián)系電話:0777—6427808。
(三)報名需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好《靈山縣2015年鎮(zhèn)級低保核查人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另交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考核事項: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者,統(tǒng)一進行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具體面試時間、最終擬聘用人員名單均將通過靈山縣民政網(wǎng)(http://lingshan.mca.gov.cn/)進行公示,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試用期滿后簽訂聘用合同。
靈山縣民政局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