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龍江省水利廳直屬事業(yè)單位招聘應屆畢業(yè)生公告
根據《黑龍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黑辦發(fā)[2006]32號)、《關于印發(fā)<黑龍江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黑人社發(fā)[2011]68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發(fā)[2015]32號)等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擬面向水利院校及重點院校水利專業(yè)招聘水利相關專業(yè)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四)身體健康,無傳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見附表);
(六)服從招聘單位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清華大學、南京大學、天津大學、武漢大學、四川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河海大學、中國農業(yè)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國礦業(yè)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北京林業(yè)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安理工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長安大學、太原理工大學、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鄭州大學水利相關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
三、招聘程序
(一)在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接受現場報名,每名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若要改報其他職位,必須取消當前職位的報名。應聘者在報名時需提供報名表10份、自薦材料10份、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0份)、成績單(復印件10份,加蓋學校主管部門印章)、在校獲得的獎勵證書(原件、復印件10份)以及學;蛟合党鼍叩蔫b定材料(加蓋印章)10份(以上材料在報名前分裝成10份)。
(三)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和紀檢監(jiān)督人員對應聘者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現場審查,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報名資格。
(四)考試。招聘工作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
1、面試。
(1)面試考場設置及面試時間。面試分為四個考點進行,分別為大連理工大學、河海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具體面試時間為:
大連理工大學考點面試時間為5月26日9時至16時;
河海大學考點面試時間為5月28日9時至16時;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考點面試時間為5月30日9時至16時;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考點面試時間為6月1日9時至16時。應聘者可就近選擇相應的面試考點進行報名和面試,各面試考點接受考生報名時間為面試當日的8時30分至10時。
(2)面試內容及成績。面試成績?yōu)?0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yè)水平、綜合素質與擬聘職位的匹配性。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進入筆試人選。
(3)考官組成。面試考官組由省水利廳抽調7名專家組成,省人社廳派專人指導,紀檢監(jiān)察人員全程監(jiān)督。
2、筆試。筆試成績?yōu)?00分。由省水利廳統一組織面試合格人選在哈爾濱市進行筆試,筆試考試主要內容為高等數學。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通知每名進入筆試人選。
3、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以百分計,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時,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進行匯總,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總成績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用。
(五)體檢與考核。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錄用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體檢辦法確定體檢內容,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己瞬缓细裾,不予聘用。
(六)公示。綜合應聘者的筆試、面試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者,由招聘單位與應聘畢業(yè)生、學校簽訂三方協議,協議簽訂后如應聘畢業(yè)生不能到應聘單位工作,需交納違約金3000元。
(八)試用期。招聘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審批和落編等相關手續(xù),試用期一年。
(九)審批和落編。應聘畢業(yè)生畢業(yè)后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落編等相關手續(xù),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退出編制。
(十)相關待遇。受聘人員一經正式聘用,享受國家及黑龍江省統一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有關待遇以及招聘單位提供的其他優(yōu)惠待遇。
四、招聘紀律
(一)回避。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三)禁止應聘人員有下列違紀行為: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
2、在考核過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違紀情節(jié)的。
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一經查實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監(jiān)督電話:省紀委、監(jiān)察廳駐省水利廳紀檢監(jiān)察室,電話:0451-82627040。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黑龍江省水利廳人事處王洪剛;
聯系電話:0451-82625555;
手機:13904647248
電子信箱:sltrscwhg@163.com;
單位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qū)文中街4號;
郵政編碼:150001。
附件:
2015年上半年黑龍江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匯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