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蘇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市區(qū)公開招錄高速公路交通警務輔助人員50名。根據(jù)《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
本次招錄崗位為蘇州高速公路各大隊交通執(zhí)勤類崗位和治安卡口執(zhí)勤類崗位。
二、報考對象
限蘇州市區(qū)戶籍(不包括四縣市及吳江區(qū)),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5年9月19日至1997年9月18日間出生)。
三、 報考條件
(一)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作風正派,責任心強;
(二)自愿從事交通警務輔助工作,服從分配,具備上夜班的條件;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相當于高中以上學歷)
(四)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矯正視力達0.8(標準對數(shù)視力達4.9)。體檢所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四、報名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18日(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30
2、報名地點: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辦事大廳三樓(干將西路298號)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者須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者須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復員、退伍軍人須提供軍人復員退伍證;
(2)、公安機關現(xiàn)有的在其他崗位的警務輔助人員須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所在公安機關出具的表現(xiàn)鑒定(加蓋公章);
各證書均需交驗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報名者可先自行打印《蘇州市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并準確填寫個人資料并貼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信息不實者視為報名無效,F(xiàn)場審核后,向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二)考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用。考生成績于當天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三)體檢
根據(jù)考生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費用自理。
(四)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
(五)錄用
政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勞動手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崗前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二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五、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市財政保障,并享受國家和蘇州市政府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招收警務輔助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收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65151287。
蘇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二O一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下載:
蘇州市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