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灌南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連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39號
為優(yōu)化人員結構,根據(jù)《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要求,經(jīng)研究,灌南縣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6名工作人員,現(xiàn)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
詳見《連云港市灌南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崗位。
2.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間出生)。
4.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二)報名時間
2016年5月2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節(jié)假日正常報名)。
(三)報名地點
灌南縣人社局人才流動管理辦公室(灌南縣集中辦公區(qū)8號樓740室),聯(lián)系電話:0518-83968833,聯(lián)系人:單科長。
(四)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二吋免冠照片3張以及《連云港市灌南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正反面打印如實填寫。)一份。代為報名的須持報名者授權委托書。
(五)報名費用
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參加面試的考生按規(guī)定收取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收報名費用。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六)開考比例
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核銷該招聘崗位。應聘被核銷崗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相關信息將在連云港市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gnhrss.gov.cn/)公布。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筆試、面試由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題滿分100分,成績合格線為50分。
2.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不指定復習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和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3.筆試時間: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具體地點等詳見準考證。
4.領取準考證:2016年5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應聘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代領人需持代領人身份證和復印件及考生身份證或復印件)到灌南縣人才流動管理辦公室(灌南縣集中辦公區(qū)8號樓740室)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未按時領取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棄考,后果自負。聯(lián)系電話:0518-83968833。
4.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資格復審
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面試統(tǒng)一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合格線為50分(對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50%+面試×50%。
(五)成績公布時間及公布方式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公布地點:連云港市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gnhrss.gov.cn/)。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五、考察和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并根據(jù)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gnhrss.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組織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監(jiān)督電話:0518-83968833,0518-83968823。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2016年4月21日
1、連云港市灌南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連云港市灌南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