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永安市國家地質公園管理委員會、永安市市政建設工程管理處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通告
為做好駐永部隊隨軍家屬就業(yè)安置工作,根據(jù)《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軍區(qū)批轉省人社廳省軍區(qū)司令部省軍區(qū)政治部關于福建省貫徹軍人隨軍家屬就業(yè)安置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閩政〔2014〕20號)、《三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fā)〔2012〕33號)等文件精神,永安市國家地質公園管理委員會、永安市市政建設工程管理處公開定向招聘永安市駐軍隨軍家屬3名。
本次招聘堅持“德才兼?zhèn)、擇?yōu)聘用”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向社會發(fā)布通告、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等基本程序進行。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和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報考者的畢業(yè)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6年5月4日前取得。
二、招聘崗位及對象
招聘崗位:事業(yè)單位專技崗位1人,工勤崗位2人;
招聘對象:列入2015年安置計劃的正團職隨軍家屬。
三、報名時間、地址、要求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1日的正常工作日;
2.報名地址:永安市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調配科;聯(lián)系人:黃靜;聯(lián)系電話:3804783。
3.有關要求: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筆試、面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具體崗位。若選崗中出現(xiàn)棄權情況,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4.注意事項:
⑴考生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⑵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待就業(yè)證或失業(yè)證、隨軍報告表、配偶所在部隊任現(xiàn)職的行政任命文件(加蓋所在部隊政治部公章)。
四、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一)筆試。各招聘崗位筆試均只考一個科目,筆試科目設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yè)能力、職業(yè)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題型全部為客觀題),考試時間120分鐘。
筆試時間:2016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領取準考證:考生于5月23日-5月25日持身份證前往永安市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調配科領取準考證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永安市公務員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規(guī)定時間內統(tǒng)一組織實施,按照《三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永安人事人才網、永安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在規(guī)定時間未到面試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核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體檢對象的確定、體檢標準、考核、公示、聘用等相關要求,按照《三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fā)〔2012〕33號)的規(guī)定進行。
本通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永安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6年永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政策性安置)
永安市公務員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