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2016年第七期)
根據《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fā)〔2011〕22號)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甘肅省交通運輸廳、甘肅省商務廳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勤崗位工作人員118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及技能條件。其中,應聘人員畢業(yè)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yè)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yè)一致。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5.應聘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6.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詳見《甘肅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勤崗位工作人員崗位列表》(2016年第七期)。
二、報名。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名前,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點擊打開鏈接,于2016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每天8:30至18:00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報名申請。報名申請?zhí)峤徊⑼ㄟ^資格初審后,不可更改,請應聘人員慎重選擇報考崗位。
2.查詢報名序號。應聘人員在輸入個人報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統(tǒng)會自動生成唯一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應聘人員修改報名信息、查詢審查結果和繳費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請務必牢記并注意保密。
3.資格初審。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根據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者提交的申請在一天內審查完畢。
4.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應聘人員提交報名申請后,請關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及時查詢本人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報名截止期前,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應聘申請尚未進行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5.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即可登錄繳費頁面,按規(guī)定繳納考務費150元。繳費時間:2016年6月23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準考證。準考證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印制、發(fā)放,領取時間、地點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在本單位網站通知。
四、筆試。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劃定最低控制線,在筆試前書面通知應聘者,并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考題范圍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在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網站公布。
五、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確定。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負責,在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網站公布筆試成績的同時,明確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考生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在職應聘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應聘人員相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按規(guī)定取消該報考人員考試資格,不退還報名費(考務費)。考生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而出現的面試空缺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序遞補。
六、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實行百分制,測試時間、地點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本單位網站通知,現場公布成績。參加實際操作測試的人員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3∶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3:1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劃定最低控制線,在測試前書面通知應聘者,并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1、報考甘肅省交通運輸廳廳屬事業(yè)單位的人員,聘用后主要從事公路養(yǎng)護機械操作工作,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主要測查考生對公路養(yǎng)護及施工機械(壓路機、裝載機、挖掘機等任選一種)的操作水平及熟練程度。
2、報考甘肅省商務廳幼兒園的人員,聘用后主要從事食堂廚師工作,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分自選品種、規(guī)定品種和答辯三部分。其中,自選品種要求考生提交2個自選品種的菜肴(含紅案、白案);規(guī)定品種要求考生按要求現場制作2個規(guī)定品種的菜肴(含紅案、白案);答辯要求考生現場回答考官提問的問題。
七、總成績。考生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占6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占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40%。
八、體檢和考察。體檢和考察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織,先體檢后考察。體檢考察人選按照招聘崗位考生總成績和招聘計劃數依序等額確定。考生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人社部發(fā)〔2013〕58號)文件執(zhí)行,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定的醫(yī)院進行?忌w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序等額遞補,沒有參加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考生不能遞補。
九、成績公布及擬聘人員公示。考試總成績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網站公布。擬聘人員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同時在招聘單位明顯位置張貼。公示后出現不能聘用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十、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主管部門審核,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并按規(guī)定辦理戶籍遷轉等相關手續(xù)。2016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聘人員不能聘用。
十一、其他事項。1.考試考務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2.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3.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所繳費用不予退還。4.招聘公告在甘肅日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sub/99.html)、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網站公布。具體崗位招聘條件(崗位列表)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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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