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發(fā)〔2013〕1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編辦核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崗,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畢節(ji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畢人社復〔2016〕445號),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6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簡稱《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具體招聘職位及要求詳見《織金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招聘專業(yè)嚴格按照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yè)目錄設置。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9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學歷要求詳見《職位表》;
5.外縣在職考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評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畢業(yè)生;
3.截止2016年8月19日仍在服務期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正式聘用后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4.截止2016年8月19日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及2016年簽約的特崗教師;
5.截止2016年8月19日織金縣內在職在編的;
6.截止2016年8月19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yè)生;
7.截止2016年8月19日畢節(jié)市衛(wèi)計系統(tǒng)在職在編的不能報考織金縣人民醫(yī)院04、05職位;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9.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10.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11.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12.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13.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有關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
(一)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織金黨建論壇上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發(fā)布信息時間為2016年8月19日—2016年9月4日。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5日— 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設網上報名。
3.報名地點: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會議室。
(三)報名時須提供的資料
1.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職位所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 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如: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yī)療衛(wèi)生系統(tǒng)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在職在編人員不提供證明以無業(yè)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5.打印的《報名信息表》(附件2);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照片背面寫上考生姓名);
7.報名時收取考試考務費100元/人。
(四)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方案》、《報名信息表》,下載并在《報名信息表》上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不能對《報名信息表》格式作任何改動),用A4紙打印出《報名信息表》(只收打印表)。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體檢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招聘單位具體負責。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對照《招聘方案》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予以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經資格審查,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結合考生所學專業(yè),給予改報其他職位。不能改報或本人自愿放棄改報的,對已報考該職位的考生辦理退費手續(xù)。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12日。
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作嚴肅處理。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考試時間及科目: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考試科目及分值:《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忌毻瑫r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參加筆試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和地點: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考務費收據于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會議室領取。
筆試成績將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織金黨建論壇上發(fā)布。
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或筆試成績?yōu)榱愕目忌,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七、面試及考試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該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必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將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織金黨建論壇上發(fā)布。
未完成面試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二)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占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1.5×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總成績末位并列者,筆試成績高者進入,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以復試面試的方式來確定體檢對象,復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必須在指定的縣(市)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tǒng)一部署,在縣紀檢部門的監(jiān)督下,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疾煺䦟彂斀M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煺䦟徑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認真查閱考生檔案,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一)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煺䦟弮热葜饕☉溉藛T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計生狀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招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二)在考察政審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確定為考察政審不合格,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并不再實行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截止2016年8月19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yè)生;
4.近三年中年度考核有被評為稱職(合格)以下等次的;
5.報名時提供虛假信息、隱瞞真實信息的;
6.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等情況的;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或經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8.其它不能聘用的情況。
十、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織金黨建論壇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行文聘用。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來電、來函或面談反映,但必須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間舉報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職位不再遞補。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經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h直事業(yè)單位涉及派駐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位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選擇服務鄉(xiāng)鎮(zhèn)(街道),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擬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在我縣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限內不得調出縣外和參與其他任何形式招考。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報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定。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待遇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二、組織領導(略)
十三、紀律監(jiān)督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jiān)督
整個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在招聘工作中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7—7638338
監(jiān)督電話:織金縣紀委、監(jiān)察局: 0857—7621338
(二)注意事項
1.考生在考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時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相應準考證方能參加。
2.此次招聘的有關信息都將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織金黨建論壇上公開發(fā)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3.考生在報名時提供的電話號碼必須準確真實,并隨時保持暢通,如因電話號碼錯誤或無人接聽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擔。
4.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國家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5.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附件:1.《織金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 表》.xls
2.《報名信息表》
織金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