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臺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fā)〔2008〕8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臨政辦發(fā)〔2015〕140號)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臨海市綜合交通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臨海市綜合交通服務中心為臨海市交通運輸局下屬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責:指導全市綜合交通(包括公路、鐵路、港口水運、機場、管道物流)建設服務管理,組織編制綜合交通建設發(fā)展規(guī)劃,參與工程建設、交竣工驗收等工作。單位地址:臨海市古城街道鹿城路252號。
二、招聘原則與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考核(考試),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按職位進行招考。
三、招聘崗位和計劃
綜合交通工程建設與管理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2名。
四、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1、戶籍不限。
2、年齡條件:45周歲及以下(1971年 9 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學歷、專業(yè)、職稱等要求。
學歷要求:國家承認本科及以上學歷。
專業(yè)要求:交通土建工程,路橋建筑,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道橋,道路與橋梁工程,橋梁工程,道路橋梁,道路與橋梁,土木工程(道路與橋梁建筑方向),土木工程(道路與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公路橋梁),土木工程(道路與橋梁方向),土木工程(橋梁工程),土木工程(道路與橋梁工程),土木工程(道路與橋梁),土木工程(道橋方向),土木工程(道橋),土木工程(路橋),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土木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等交通土建類專業(yè)。學歷專業(yè)是指與學歷證書相對應的專業(yè),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
職稱要求:取得公路工程副高級專業(yè)技術任職及以上資格。
4、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上述招考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
(2)愿意履行工作崗位所需的義務,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心,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5、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報考人員有《臺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報考。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正在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②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④未滿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臨海市交通運輸局實施,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未達比例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人數。
1、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報名者將報名材料掃描件和《臨海市綜合交通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發(fā)至電子郵箱(郵箱地址:348566211@qq.com)。郵件標題格式為:“XXX(姓名)應聘XX(單位)報名材料。”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報考條件處理。
報名者應提供的相關報名材料有:《臨海市綜合交通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戶口簿首頁和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頁面、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雙面)、畢業(yè)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報名時間:
2016年 9月20 日至2016年9月26 日。如報名時間截止日未達到招聘計劃人數與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1:3比例,可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二)資格審查和考核
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臨海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實施,審查合格者電話并書面告知。
2、考核(考試)。
招聘計劃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應達1:3比例,不足1:3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數。招聘計劃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不足1:3比例的也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數。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未超過20人(含)的,全部直接列入考核(考試)對象,考核(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若成績相同而不能確定等額人選時,采取加試的方法確定入圍人選,加試方式另定。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超過20人(含)的,先進行筆試篩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偝煽儼垂P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而不能確定等額人選時,采取加試的方法確定入圍人選,加試方式另定。
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考核)。
(三)體檢、考察
考核(考試)結束后,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按考核(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并適時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后,組織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工作由臨海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實施。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可在考核(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臨海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http://jtysj.linhai.gov.cn/)和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lhhrss.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臨市委辦[2008]68號文件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上述情況可在考核(考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根據《臺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臺政發(fā)【2008】82號)規(guī)定,擬聘用人員辦理聘(錄)用手續(xù)時,未推行戶籍改革地區(qū)原戶籍在農村的農業(yè)戶口須辦理為非農業(yè)戶籍,已推行戶籍改革的應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變更戶籍服務處所等相關信息。
六、注意事項
1.年齡計算至2016年9月2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fā)放的身份證為準。
2. 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2年內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的處理。取消或核減招考計劃在(臨海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http://jtysj.linhai.gov.cn/)予以公布。
招聘過程中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zhí)行。
咨詢電話:0576-85119879
該公告具體事宜由臨海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考公告。
臨海市交通運輸局
2016年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