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意見》、《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行政學院工作條例》、《社會主義學院工作條例(試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和《中共四川省委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實施意見》精神,更好地促進黨校事業(yè)的發(fā)展,不斷加強和改進教研人員隊伍建設,按照《關于印發(fā)〈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成人社辦發(fā)〔2011〕276號)、《關于市委黨校補充專業(yè)教研人員有關問題的函》(成組函〔2005〕153號)和《關于補充專業(yè)教研人員的試行辦法》(成委!2006〕114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方案如下:
一、單位簡介
校(院)是市委市政府直屬全額撥款的“三校合一”的事業(yè)單位,是市委市政府負責培訓輪訓黨政領導干部、國家公務員、黨外干部和進行理論研究的重要部門。
二、考核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全面考核、重能力、重實績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湓瓌t。
三、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和人數
(一)招聘崗位:現代科技教研部教師。
(二)招聘專業(y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一級學科代碼:0812)專業(yè)。
(三)招聘要求: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
2.經認證的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
3.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
(四)招聘人數:1名。
四、考核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本次考核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考核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屬于本次考核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考核招聘條件
(一)政治思想表現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刻苦鉆研和奉獻精神。
(二)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yè)方向、學歷學位、要求,并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憑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正常辦理入職手續(xù)。
(三)學習期間成績優(yōu)良,工作期間表現良好,沒有受過處分、處罰。
(四)理論功底扎實,具有較強的相關學科教學科研能力和潛質,能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五)身體健康,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六、考核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將《報名登記表》及相關佐證材料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準)或直接交到校(院),視為正式報名(電子郵件只作參考,不予正式登記)。
3.報名要求:
(1)應屆畢業(yè)生報名者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材料或《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習成績單、本科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國外學歷還須提供教育部認證材料),科研成果目錄、2-3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2)已參加工作的報名者除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國外學歷還須提供教育部認證材料),科研成果目錄、2-3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材料外,還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并在《報名登記表》注明檔案所在地。
(3)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考核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fā)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應聘人員在考核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成都市委黨校組織人事處聯系人。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qū)驛都大道1492號中共成都市委黨校組織人事處(行政樓214室)
郵政編碼:610110
聯 系 人:劉老師(028-65983071)
電子信箱:cdswdxzzrsc @126.com
(二)資格審查
校(院)按照考核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若本次考核招聘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2人,按規(guī)定將取消該次招聘。
(三)面試
校(院)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統一組織面試。
1.面試分為試講和答辯,綜合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理論功底、邏輯思維及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偡100分。
2.面試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
3.參加面試人員在參加面試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科研成果目錄、2-3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復印件、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備查。已參加工作報名者應明確告知是否能按要求于 2016年12月31日前到校報到。
4.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應聘人員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1.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校(院)組織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2.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yǎng)、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業(yè)務能力、現實表現等情況,并復查其資格條件。
3.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中出現缺額,按照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在提交校委會審議通過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校(院)網站(www.cddx.gov.cn)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報批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校(院)報市委編辦申請用編,最后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2.經審批同意的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完善聘用手續(xù)。
七、相關待遇
(一)本次考核招聘為編制內聘用,實行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
(二)聘用后享受校(院)教研人員的相關待遇。
(三)校(院)提供1年的過渡性住房。
八、招聘紀律
(一)考核招聘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二)考核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平等競爭和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用原則,堅決防止和杜絕一切不正之風,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者,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附件:中共成都市委黨校2016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研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成都市委黨校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