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晉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中共晉江市委組織部、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2016年晉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的范圍包括市直黨群序列、市直政府序列、鎮(zhèn)(街道)所屬的部分事業(yè)單位,共設招聘崗位22個,計劃招聘工作人員33名。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招聘條件,詳見《2016年晉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以及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晉江市全額、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條件
1、年齡條件
統(tǒng)一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10月20日至1998年10月20日期間出生。
2、學歷學位條件
招聘崗位學歷類別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是指通過參加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yè)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fā)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取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畢業(yè)生,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tǒng)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上述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yè)”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便捷查詢”窗口的“雙學位雙專業(yè)”欄目上可查詢認證。
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2016年10月2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
3、專業(yè)條件
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6年)》(附件2)中“××類”所列專業(yè)的人員準予報考;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yè)的人員準予報考。所需專業(yè)與所學專業(yè)應該一致,且該專業(yè)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若其第二學歷(位)符合上述學歷學位認證要求,則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yè)可用于報考相應專業(yè)要求的招聘崗位(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必須與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對應)。
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便捷查詢”窗口的“輔修專業(yè)”欄目上可查詢的輔修專業(yè)證書,不作為符合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的認證依據。
4、戶籍條件
招聘崗位戶籍要求為福建的,2016年10月20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的報考人員、高考生源地或原籍(即戶口簿注明的籍貫)為福建的報考人員、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報考。招聘崗位戶籍要求為泉州的,按以上原則類推。
此外,2016年10月2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且現(xiàn)在泉州地區(qū)實際居住的人員,視為符合泉州戶籍要求。取得《晉江市優(yōu)秀人才證書》(第一類至第四類)人員的子女,如上述證書(證件)在有效期內,享受晉江戶籍人員同等待遇,即符合泉州戶籍要求。
5、專門崗位招聘條件
報考“專門崗位”的人員,須為在晉江市(或晉江生源高校畢業(yè)生在晉江市外)參加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的人員,并于2016年10月20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或為晉江市在職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并于2016年10月20日前任職滿三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或曾以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身份報考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專門崗位而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專門崗位”。
6、其它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必須于2016年10月20日前取得證書或已通過考試。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
三、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網上直接報名的方式,不設現(xiàn)場報名點。報考人員通過登錄泉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qzks.com)的“在線報名”欄目,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10月25日上午8:00至10月28日下午17:30前)
報考人員登錄上述網站,及時提交個人信息和一張標準彩色數(shù)碼證件照片,逾期不予受理。
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名,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系統(tǒng)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判斷的,或提交模糊不清、網絡截圖、生活照等不符合規(guī)定照片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對因聯(lián)系方式填寫有誤或聯(lián)系方式無法保持暢通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繳費(10月28日下午17:30前)
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后,及時通過“支付寶”繳納報名費人民幣80元整,未繳費人員不能參加網上資格初審。報名及繳費系統(tǒng)將于2016年10月28日17:30關閉。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10月25日上午8:00至10月29日下午17:30前)
報考人員在報名并繳費成功后,應及時通過登錄上述網站考生通道,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期間,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11月14日以后)
報考人員在通過資格初審后,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上述網站,通過考生通道自行下載并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因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準考證必須妥為保管好,直至招聘工作結束。
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不足1:3的,將相應減少計劃招聘人數(shù),直至比例達到1:3;無法通過減少計劃招聘人數(shù)調整到1:3比例的崗位不予開考。對因崗位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要求或本人未通過資格初審而不能取得考試資格的報考人員,支付寶將于筆試結束后半個月內退還其已繳納的報名費。
四、考試辦法
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不另行組織面試。
(一)考試科目。所有招聘崗位考試科目均為《綜合基礎知識》(類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荚嚥恢付◤土曈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2016年11月19日上午安排《綜合基礎知識》筆試,下午安排《申論》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不予參加考試。
(三)筆試卷面成績合格線。兩門考試科目分別設置合格線,合格線=所有參加考試人員筆試卷面成績的平均分×8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面兩位),筆試卷面成績低于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一律不予參加體檢、考核。
(四)綜合成績的計算。具備筆試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筆試卷面總成績+筆試加分;其他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卷面總成績。筆試卷面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申論》成績。
在筆試之前,將為符合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報考人員辦理筆試加分手續(xù),具體事項將在晉江政務網公示公告欄上另行發(fā)布通告。逾期未送達筆試加分申請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加分資格。筆試加分對象包括:
1、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guī)定的筆試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福建省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規(guī)定的筆試加分條件的高校畢業(yè)生。
3、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有關規(guī)定,參加由各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不含晉江市定向招聘的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
報考專門崗位的人員、曾通過享受各類優(yōu)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報考人員,不享受加分政策。除閩人發(fā)[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文件規(guī)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最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以上加分資格條件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20日。
(五)成績查詢。報考人員可于筆試結束約15個工作日后登錄晉江政務網公示公告欄查詢。
若同一招聘崗位有2名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其名次按筆試卷面總成績排列;若筆試卷面總成績又相同,則按《綜合基礎知識》成績排列;若《綜合基礎知識》成績也相同的,則由組織人事部門另行組織面試,按面試成績排列。
五、資格復核
在筆試之后進行資格復核,具體事項將在晉江政務網公示公告欄上另行發(fā)布通告,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核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核人員根據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按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經資格復核不合格的,將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核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員均需提供本人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書。
(二)報考有學位要求的招聘崗位的人員,需提供學位證書。
(三)報考有戶籍要求的招聘崗位的人員,需提供戶口簿。其中:按晉江市人才政策報考的人員,需提供《晉江市優(yōu)秀人才證書》、優(yōu)秀人才與子女關系證明;按流動人口政策報考的人員,需提供《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證》。
(四)報考有資格證書要求的招聘崗位的人員,需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
(五)報考“專門崗位”的人員,如屬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yè)生,需提供相關服務證書。
(六)未正式就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需提供就業(yè)報到證。已正式就業(yè)或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人員,需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
(七)留學回國人員或香港、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qū)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八)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需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體檢、考核與聘用
(一)組織對資格復核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流程、標準及項目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xiàn)行體檢標準執(zhí)行,具體事項將在晉江政務網公示公告欄上另行發(fā)布通告。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后一周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及與招聘主管機關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體檢合格人員須在接到體檢結果后30天內,將其戶籍所在地公安(邊防)派出所出具的綜治證明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交至招聘主管機關,并由其檔案保管單位將本人檔案按機要渠道寄至招聘主管機關,其中:報考主管代碼為02-05崗位的,送達晉江市委組織部黨群機關干部管理科;報考其它崗位的,送達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調配科。
(二)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能力素質以及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進行考核。具體辦法參照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考察工作要求執(zhí)行。
(三)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晉江政務網公示公告欄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到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部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與擬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見習期一年),確定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
(五)因報考人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原則上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次數(shù)不超過兩次。
七、其它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弄虛作假、違紀舞弊的,一經查實,不僅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而且記入失信檔案,本人三年內不得參加晉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
(二)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晉江政務網公示公告欄(http://www.jinjiang.gov.cn)及時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因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本次招聘的報名、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85677348。
(四)本通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晉江市委組織部、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中共晉江市委組織部 0595-85665656
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95-85677278
附件:1、《2016年晉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6年)》
中共晉江市委組織部
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20日
1、《2016年晉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