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南昌縣公安巡防力量,進一步提高全縣社會治安秩序,全力提升公眾安全感和群眾滿意度,現面向社會繼續(xù)公開招聘115名編外公安輔警員。具體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1、特巡警大隊防爆員58人,運兵車司機2人;
2、直屬機動大隊防爆員33人,運兵車司機2人;
3、重點工程巡防員20人。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愿意從事公安輔警工作。
(二)各崗位條件:
1、防爆員、巡防員崗:男性,年齡18-35周歲,高中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不限學歷);
2、運兵車司機崗:男性,年齡18-40周歲,需持有B1(含)以上有效駕駛證且5年內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不限學歷。
(三)年齡計算方式:年滿18周歲是指1999年11月3日(含)前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1年11月3日(含)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76年11月3日(含)后出生;
(四)身體條件:男性凈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平板腳),無文身,駝背,無高血壓、心臟病、急慢性肝炎、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yè)的疾病。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的;
2.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3.被原工作單位辭退解聘或開除公職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5.本縣財政撥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冊)的編外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6.其它不適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5日—11月17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3、報名時須由本人現場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或退伍證、駕駛證的原件及復印件,隨同《南昌縣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網上下載附件并填寫完整)1份,一并提交進行資格審查,同時貼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張。報名時還需繳納考試費50元。
(二)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體能測試(40%)+面試(60%),體能測試內容標準詳見附件2,按照考試總分數排名依次錄取,錄取人員需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
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見網上的另行通知)。
(三)入闈人員公告
各崗位根據考試成績排名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闈人員(末位并列依次按服役時間長短,學歷高低,畢業(yè)時間先后順序排名),并在網上予以公布。
(四)體檢、政審
1、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考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次(但必須是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
2、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3、體檢、政審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組織實施。
(五)公示
對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公示無異議,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聘用
聘用人員實行編外合同制管理。考核期2個月,考核期滿合格的,由縣人社局下發(fā)聘用通知。聘用單位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到南昌縣勞動監(jiān)察局鑒證,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續(xù)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資待遇
1、工資標準:(1)防暴員每月工資為2837元(含崗位、績效工資等)+工齡工資50元/月(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每滿一年遞增50直至250元止),提供三餐及住宿;
(2)重點工程巡防員每月工資為2637元(含崗位、績效工資等)+工齡工資50元/月(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每滿一年遞增50直至250元止),提供三餐及住宿;
(3)運兵車司機每月工資為3337元(含崗位、績效工資等)+工齡工資50元/月(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每滿一年遞增50直至250元止),提供三餐及住宿;
2、績效工資總額在不超過限額(基礎數乘以單位總人數)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根據日?己饲闆r可以在績效工資基數上下浮動。
3、聘用期間用人單位為受聘人員繳納“五險”,個人部分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4、錄用人員須服從崗位安排,服裝、裝備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提供。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為:0791-85712813(南昌縣人社局)。
2、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凡因考生個人弄虛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3、在招聘考試中被發(fā)現違紀的人員,嚴格按《違紀處理辦法》處理,嚴重的將禁考三年。
4、應聘人員、聘用單位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南昌市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fā)【2012】48號)第七(一)條所列情形的,要實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考人員因未看到公告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6、本公告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縣人社局85712813,縣公安局85712897)。
7、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南昌縣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2017版).doc
附件2:2017.11公安輔警體能測試評分標準.doc
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