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工程師學院招聘公告【2人】
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按照浙江大學“雙一流”建設總體要求,堅持“政府主導、校企協(xié)同、復合交叉、國際合作”,主要承擔高水平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和企業(yè)工程師培訓、校企合作服務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新能源電力與車輛工程中心、信息工程中心主任行政助理共2人,為管理崗位。
崗位具體要求為:
1.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2.原則上應同時具備高校及工業(yè)類企業(yè)共5年以上工作經歷,熟悉高等教育管理規(guī)律和工作流程,熟知企業(yè)管理體系及校企合作相關工作,能承擔校企合作、工程教育教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崗位職責;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7月30日后出生)。同時具有高校和工業(yè)類企業(yè)工作經歷各5年及以上且業(yè)績優(yōu)秀者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45周歲(1972年7月30日后出生)。
(二)崗位職責
1.協(xié)助工程中心主任開展教育教學調研,制訂工程中心各項工作計劃,建立并完善工程人才培養(yǎng)體系、教育管理制度及相關流程;
2.負責相關工程中心的教育教學、校企合作、實訓實踐、師資管理等事項的組織管理和實施;
3.建立教育教學檔案、開展教學服務及綜合協(xié)調等工作。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四)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guī)定應當規(guī)避的情形;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五)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yè)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7月20日-7月30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hr.zju.edu.cn/cn/)招聘信息欄目,根據提示提交報名材料。
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樣式附后,貼電子照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材料;可體現本人勝任力的其他材料等。報名材料按上述順序合并為一個文檔,或制成一個壓縮文件包,使用“姓名+招聘崗位”的文件名稱,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簡歷”處上傳。
應聘人員僅注冊不報崗位或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向應聘人員反饋結果。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試考核
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1:8的,將根據應聘人員學習、工作經歷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契合度等因素,按1:8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邀請參加考試人員(如符合條件人數不足1:8,全部參加筆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初定于2018年8-9月在杭州市內進行,具體安排在浙江大學人事處和工程師學院網站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的綜合知識與能力(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6的比例確定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具體安排在浙江大學相關網站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參加面試。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崗位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fā)現,取消應聘資格。
面試方式:答辯。應聘人員對相關業(yè)務范圍內工作經歷、崗位認知和發(fā)展規(guī)劃進行陳述,并接受評委提問。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jiān)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招聘單位網站(http://pi.zju.edu.cn/,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人才招聘”);
2.主管部門網站(http://hr.zju.edu.cn/cn/,浙江大學人事處“招聘信息”);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yè)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jiān)督電話:0571-88981959(浙江大學人事處)。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709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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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