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我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院聘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招聘、嚴格考核、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我院相關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二)具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
(三)年齡在40歲以下,身心健康;
(四)水工結構工程、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文學及水資源、水利水電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yè);
(五)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經濟、刑事等不良記錄。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湖南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網站(http://www.hniwhr.cn/)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報名,常年引進,隨到隨招。
2.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形式報名。報名材料放在一個文件夾中壓縮,壓縮包以“院聘崗位+姓名”命名后,發(fā)送至郵箱1514917877@qq.com。
報名材料:①《院聘人員報名表》電子檔和掃描件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掃描件③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掃描件④個人簡歷掃描件。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考人員承諾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等,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初審
根據聘用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通知進入復審和面試。
(四)資格復審、面試
1.資格復審:收到復審通知的人員應攜帶本人簽字的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個人簡歷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復審合格者,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主要考查崗位匹配性、適應能力、專業(yè)水平和綜合素質等。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未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放棄。
(五)體檢
面試合格,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具體體檢時間、醫(yī)院另行通知。
(六)公示
擬聘人員信息統(tǒng)一在湖南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直接與我院簽訂聘用合同,按編制外聘用人員管理,實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院聘人員首任聘期三年,實行年薪制。
咨詢電話:0731-85486456;8548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