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中學始建于1899年,1953年被確定為江蘇省首批重點中學,現(xiàn)為國家級示范高中、江蘇省四星級高中,是南京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根據(jù)學校工作需要,南京市中華中學高中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黨政辦公室職員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黨政辦公室文員(主要負責宣傳工作)應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2)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工作認真負責,吃苦耐勞,有責任心,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協(xié)調(diào)能力;有較強的文字處理能力和拍攝技術,能獨立策劃,撰寫原創(chuàng)內(nèi)容、視頻剪輯、海報設計、推文排版等工作,有教師資格證且從事過中小學相關工作(上述劃線部分)或有媒體工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考慮。
二、不得應聘情形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本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
1.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11月10日(以郵戳時間為準),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方式:郵寄報名材料,材料請以EMS或順豐郵寄,快件封面注明應聘崗位。
3.材料請按以下順序排列:①《中華中學應聘人員情況表》(文后附件下載),表格中請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片;②有效期內(nèi)居民身份證(正反面);③學歷以及學位證書;④學歷認證電子報告(學信網(wǎng)https://www.chsi.com.cn/下載);⑤相關資格證書;⑥勞動合同或者工作經(jīng)歷佐證材料;⑦各種榮譽證書和能夠體現(xiàn)個人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的其他材料;⑧近期生活照片一張!劲-⑦可提供復印件】,以上材料恕不退還。
4.郵寄信息:南京市建鄴區(qū)興隆大街208號中華中學黨政辦公室,郵編:210019,收件人:王老師,聯(lián)系電話:025-52689012。
(二)資格審查及考核
1.資格初審:材料初審合格的,短信或電話通知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及考核時間:2023年11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請在此期間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行放棄。
3.地點:南京市中華中學(建鄴區(qū)興隆大街208號)
4.資格復審要求:應聘人員應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所有報名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
5.考核形式:由學校按照相關規(guī)定自行組織,合格線為60分,各項成績按相應比例折算,考核的總成績?yōu)?00分。
(三)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對所提交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有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2.應聘人員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3.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面試費。
(四)體檢、考察
1.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體檢人員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五)公示與聘用
1.學校根據(jù)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學校網(wǎng)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nèi)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jīng)調(diào)查屬實的,不予聘用。
2.對公示無異議擬聘用人員,學校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金坤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辦理招聘錄用手續(xù),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合格者,由南京金坤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將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咨詢電話
本公告由南京市中華中學負責解釋。
電話:025-52689911、52689922、52689012
五、所需材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