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社會工作綜合服務中心為中共海安市委社會工作部下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為充實市社會工作綜合服務中心隊伍力量,根據(jù)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海安市科級以下干部調動和借調管理辦法的通知》(海辦〔2022〕109號)精神,經(jīng)報市政府批準,決定面向全市區(qū)鎮(zhèn)、街道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到海安市社會工作綜合服務中心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選調單位、崗位、對象、人數(shù)、專業(yè)、學歷及要求等具體信息,詳見《2024年海安市社會工作綜合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選調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在現(xiàn)單位工作滿3年(按月計算);
(4)近三年年度崗位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被追責問責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未滿最低服務3年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
(5)選調后可能形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經(jīng)歷和任職經(jīng)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二、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到指定地點(見《崗位簡介表》)報名。
2.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4年6月12日8:30至6月19日12:00,資格初審時間:6月12日8:30至6月19日14:30。
3.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核
所有參加公開選調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并打印《2024年海安市社會工作綜合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攜帶以下報名資料:①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獎勵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與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張;②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③歷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④工作成果及發(fā)表的文章等材料。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選調程序。
海安市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資格初審及復審,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說明理由。
本次公開選調開考比例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選調崗位。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由海安市委社會工作部電話通知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綜合評價和面試組成。
1.筆試
筆試由海安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選調單位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復習材料。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2.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由海安市委社會工作部具體實施,可根據(jù)選調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采用面談、專業(yè)能力測試和適崗評價等方式或組合方式進行,最終折算滿分100分,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綜合評價方案由海安市委社會工作部制定,報市人社局同意后實施。綜合評價一般在筆試后3天內完成,也可在筆試前實施。
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筆試和綜合評價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30%、綜合評價成績40%之和計算得分,按照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選調人數(shù)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末位同分者一同進入。
4.面試
面試由海安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5.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筆試成績30%、綜合評價成績40%、面試成績30%計算總得分(小數(shù)點后保留二位)。
(三)體檢與考察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jù)公開選調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取加試成績高者。下同)。考生主動放棄的,在同崗位面試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體檢由海安市委社會工作部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的,由海安市委社會工作部確定是否遞補,并報市人社部門同意。
考察由海安市委社會工作部負責實施。通過個別談話、查閱干部檔案和工作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yè)務素質、崗位適應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對政治品質、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觀真實反映情況?疾旖M要形成書面考察意見。
(四)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對體檢、考察結果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發(fā)布公告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報市人社部門審批備案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忌鲃臃艞壍模珊0彩形鐣ぷ鞑看_定是否遞補。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海安市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88866612;
監(jiān)督電話:88812011(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委辦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
1.2024年海安市社會工作綜合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2.2024年海安市社會工作綜合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海安市委社會工作部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