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7〕17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4〕57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號)、《印發(fā)〈關于加強基層事業(yè)單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湘人社規(guī)〔2020〕12號)和《關于印發(fā)〈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規(guī)〔2024〕5號)等文件精神,2024年永興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3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3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與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相關網站進行查閱: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
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指定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fā)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年齡、執(zhí)業(yè)資格和其他條件,詳見《計劃與崗位信息表》。
(1)報考年齡要求詳見《計劃與崗位信息表》(如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即在1988年10月14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類推);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與崗位相匹配的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即1983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2)限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的崗位僅限以下人員報考:“高校畢業(yè)生”為近3年內畢業(yè)、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yè)生(即畢業(yè)證書落款年度3年內,含畢業(yè)當年度),不對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4)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報考專業(yè)參考《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yè)目錄》”)。所學專業(yè)已列入《專業(yè)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其主管部門研究決定,無主管部門的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認定。
(5)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均須在報名前取得,未在報名前取得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6)面向永興縣戶籍的退役軍人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為截止至公告發(fā)布前已從部隊退役并具有永興縣戶籍的退役軍人。
(7)崗位要求的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4年10月1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在黨紀政務處分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截至公告發(fā)布之日,未滿試用期和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截至公告發(fā)布之日,永興縣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及“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永興縣鄉(xiāng)村教師公費師范定向培養(yǎng)的2024屆畢業(yè)生,訂單定向、本土化培養(yǎng)的2024屆畢業(yè)的公費醫(yī)學生;
8.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9.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學生(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10.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11.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特別提示:請報考人員下載《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對應找到本人專業(yè)名稱,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及時、準確選擇合適的崗位。
2.報名地點。湖南省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二樓原社保大廳(永興縣便江街道人民路238號)。
3.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8:00時,節(jié)假日不接受報名。)
4.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領取時間及地點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特別提示:筆試準考證貫穿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全過程,請保留到考察之后。
5.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根據報考崗位要求填寫好報名表,報考“面向永興縣戶籍的退役軍人招聘崗位”的考生填寫《2024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面向退役軍人招聘崗位)》(附件2),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填寫《2024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禁止惡意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3)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被取消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將于2024年10月24日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xx.gov.cn)上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在10月25日上午8:30至17:30前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放棄本次考試,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其他崗位的視同放棄本次報名。
(5)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系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自行下載并填寫報名表:報考“面向永興縣戶籍的退役軍人招聘崗位”的考生填寫《2024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面向退役軍人招聘崗位)》(附件2),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填寫《2024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報名表打印一式兩份,承諾人簽名處須手寫簽名;
(2)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畢業(yè)證、學位證和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料等)原件及復印件;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的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查驗證明材料(帶二維驗證碼,注意驗證碼時效,過期無效);
(4)報考崗位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面向永興縣戶籍的退役軍人招聘崗位”考生的報名表需永興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意見并蓋章,并提供軍人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6)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有服務期限和試用期限的報考人員須注明服務期、試用期是否已滿(附件4);
(7)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4張(其中2張貼在報名表上)。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明確專人負責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并確定。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筆試
1.筆試組織。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永興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室負責全程監(jiān)督。
2.筆試對象。按招聘崗位最低開考比例確定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3.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一套試卷,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占50%)和寫作(占50%)。
4.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及筆試準考證上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5.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fā)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筆試注意事項?忌鷳{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原件參加考試。
7.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具體計算方法為:按照實際參考人員的成績之和除以有效參考人數所得的平均分數再乘以80%(實際參考人員的成績之和÷有效參考人數×80%)。
8.筆試成績及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公布。適時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對象。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在該崗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對象。若按比例確定面試人數的最后一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若面試入圍對象放棄參加面試,則從同一崗位筆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后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時間和地點: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tǒng)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qū)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每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應參加面試而未參加面試的人員和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員不予聘用。
7.綜合成績合成與成績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
根據招聘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排名,如果該崗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排名。若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試總成績(即評委組所有評委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如果面試總成績仍相同的,按評委組給予考生評分中最低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
綜合成績排名適時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五)體檢
1.體檢對象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
(1)體檢時間: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2)體檢工作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3.體檢標準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進行吸毒史毛發(fā)檢測。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等原件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疾旃ぷ饔捎萌藛挝患捌渲鞴懿块T組織實施。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提交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碼、監(jiān)督電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召開會議進行研究,行文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招聘單位應在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限未滿人員不予批準報考其他單位。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在指定官方網站(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xx.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通訊號碼,須保持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和筆試準考證原件。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及筆試準考證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和筆試準考證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三)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誠信參與招聘考試,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面試后,對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計劃崗位數的空缺時,每個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一次,面試成績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永興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和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室派出監(jiān)督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
六、招聘考試服務
(一)招聘政策、考務程序咨詢電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考試院,0735-5535953。
(二)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具體事項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計劃與崗位信息表》。
附件:
1.2024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信息表.xlsx
2.2024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面向退役軍人招聘崗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