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縣2016年面向縣外選調中小學教師公告
針對我縣部分科目教師緊缺情況,為廣納人才,充實我縣教師隊伍,不斷改善教師學科結構,決定2016年8月面向縣外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到我縣任教。
一、選調原則、方式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報名、資格審查、考察、體檢后擇優(yōu)選調。
二、選調對象、崗位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
縣外財政供養(yǎng)在職在編的高中(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初中、小學教師。
(二)選調崗位(50名)
1.高中教師12名:語文、數學、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各2名;
2.初中教師12名:語文3名、數學3名、英語3名、地理1名、歷史1名、生物1名;
3.小學教師26名:語文10名、數學10名、英語2名、美術2人、音樂2人。
(三)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業(yè)務素質,專業(yè)基礎扎實;
2.身體健康,能適應選調崗位工作需要;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4.被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受過人民法院刑事處罰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不能參加本次選調。
(四)崗位條件
1.特級教師: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和學科專業(yè)技能。
2.高中教師崗位: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和學科專業(yè)技能,中學一級以上職稱。教學成績突出可適當放寬。
3.初中教師崗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學二級以上職稱,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和學科專業(yè)技能,教學能力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4.小學教師崗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國家承認的?萍耙陨蠈W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三、選調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9日一2016年8月10日。
2.報名方式:可采取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報名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不能重復多報,并服從崗位調配。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A.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
B.各種獲獎證書(不含社團獲獎的榮譽證書);
C.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張(在背面寫本人姓名、報考崗位)
(3)本人簡歷1份。
3.報名辦法
(1)現場報名:現場報名需提交材料的復印件和原件進行審核。
報名地點設在田林縣教育局人事股辦公室,聯系電話:0776-7211485。
(2)電子郵件報名:只需發(fā)送材料的掃描件,但須于選調考察組考察時提交材料的原件進行審核?h教育局教師選調專用郵箱:rsg7211485@163.com。郵件發(fā)送后請報名人員電話告知郵件發(fā)送情況,聯系電話:0776-7211485。
(二)考察、體檢。由縣教育局、人社局、編辦、選調單位等部門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工作單位進行考察,著重考察教師專業(yè)水平、教育教學工作能力、師德師風表現、遵紀守法情況。考察結束后,由縣教育、人社等部門組織考察合格人員按照廣西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進行體檢。
(三)調動審批。將擬選調教師名單報縣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縣教育局公布,上報縣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xù),教育局根據崗位需要分配到各中小學校任教。
田林縣面向縣外在職在編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