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關于做好2012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
教師廳〔2012〕2號
河南教育局、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教育規(guī)劃綱要,深入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建立農村教師補充新機制,吸引更多優(yōu)秀人才到農村學校從教,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現(xiàn)就做好2012年特崗計劃有關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實施力度,抓緊做好2012年設崗計劃申報工作
1.2012年中央特崗計劃實施范圍擴大為:《中國農村扶貧開發(fā)綱要(2011-2020年)》確定的11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qū)(六盤山區(qū)、秦巴山區(qū)、武陵山區(qū)、烏蒙山區(qū)、滇桂黔石漠化區(qū)、滇西邊境山區(qū)、大興安嶺南麓山區(qū)、燕山-太行山區(qū)、呂梁山區(qū)、大別山區(qū)、羅霄山區(qū))和四省藏區(qū)縣、中西部地區(qū)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西部地區(qū)原“兩基”攻堅縣(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部分團場)、納入國家西部開發(fā)計劃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數(shù)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區(qū)一些有特殊困難的邊境縣、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
納入特崗計劃的縣(市),必須是教師總體缺編、結構性矛盾突出的縣(市),且特崗計劃實施期內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補充新教師。
2.2012年計劃招聘特崗教師約6萬名。各地要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摸清擬設崗縣(市)教師隊伍實際情況和需求,加強教師嚴重缺編和新增特崗計劃項目縣(市)的教師補充工作。研究提出實施特崗計劃的縣(市)、學校和設崗數(shù)量,填寫《中央特崗計劃申報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基本情況調查表》和《2012年中央特崗計劃設崗需求申報表》(見附件),并于5月30日前報教育部。
3.教育部、財政部將根據(jù)各地教師隊伍實際情況、以往特崗計劃執(zhí)行總體情況、服務期滿特崗教師留任情況和申報設崗數(shù)等核定2012年的設崗計劃。
二、落實特崗政策,及時研究制訂2012年計劃實施方案
4.各地要認真總結近年來特崗計劃實施工作經驗,按照中央四部門下發(fā)的《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和《關于繼續(xù)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9〕1號)精神,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研究制訂本。▍^(qū)、市)2012年具體實施方案,并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各。▍^(qū)、市)實施方案同時報教育部備案。
5.各地要認真做好服務期滿特崗教師的工作安排。教師〔2006〕2號通知要求,“鼓勵特崗教師3年聘期結束后,繼續(xù)扎根基層從事農村教育事業(yè)。對自愿留在本地學校的,要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fā)放納入當?shù)刎斦y(tǒng)發(fā)范圍,保證其享受當?shù)亟處熗却觥薄?009年招聘的特崗教師即將三年服務期滿,各地要鼓勵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特崗教師繼續(xù)留在當?shù)貜慕獭8魇。▍^(qū)、市)教育、人事、編辦、財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xié)調,研究制訂方案,采取切實措施確保三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崗教師全部落實工作崗位,做好人事、工資關系等接轉工作。城市、縣鎮(zhèn)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空缺需補充人員時,同等條件下應優(yōu)先聘用服務期滿特崗教師。
三、精心組織實施,保質保量做好2012年教師招聘工作
6.各地要采取多種方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lián)網、校園宣傳海報等媒體,大力宣傳實施特崗計劃的重要意義,廣泛宣傳特崗計劃的優(yōu)惠政策和實施成效,將特崗教師招聘工作與引導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結合起來,吸引更多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報名應聘。
7.要嚴格把握招聘政策,堅持以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為主,充分考察應聘人員從事教育工作的綜合素質,嚴格招聘程序和資格審查,切實把好教師入口關,進一步提高招聘質量。
8.要充分考慮當?shù)亟處熽犖閷W科結構分布等因素,加強偏遠農村學校教師和音體美等緊缺學科教師的補充,初中與小學教師隊伍補充協(xié)調發(fā)展。繼續(xù)建立并完善直接向偏遠農村學校輪換派遣合格教師的工作機制。
9.各地要根據(jù)中央特崗計劃的原則精神,大力推進地方特崗計劃。要統(tǒng)一地方與中央特崗教師招聘標準,逐步建立省級統(tǒng)籌的農村教師補充新機制,吸引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從教,及時為農村學校補充合格教師。
10.各地7月底前務必完成招聘工作。新錄用特崗教師秋季開學時按時上崗。9月中旬前將正式上崗教師數(shù)報教育部、財政部,作為核撥中央補助經費的依據(jù)。
四、完善保障政策,進一步做好特崗教師管理與服務工作
11.從2012年起,中央財政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準提高為西部地區(qū)人
均年2.7萬元,中部地區(qū)人均年2.4萬元,與地方財政據(jù)實結算。特設崗位教師在聘任期間,執(zhí)行國家統(tǒng)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地根據(jù)當?shù)赝葪l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特崗教師年收入水平應與當?shù)赝壒k教師平均水平一致。凡特設崗位教師工資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財政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準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擔。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實好特崗教師的工資發(fā)放、周轉宿舍安排等相關保障工作。
12.各地要加強特崗教師跟蹤管理與定期統(tǒng)計工作,確保特崗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教育部已開通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tǒng)(http∥tg.ncss.org.cn),各地要及時做好信息動態(tài)更新,全面掌握特崗教師在崗情況、工資標準、職稱級別、人員流動等基礎信息。
13.各地要采取切實措施加強特崗教師培訓,尤其是針對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要做好入職前的師德教育與教學培訓工作,幫助特崗教師提高教書育人的能力,盡快成長為工作骨干。
五、加強特崗宣傳,進一步營造良好的環(huán)境氛圍
14.各地要深入挖掘特崗教師中的優(yōu)秀典型,通過組織開展優(yōu)秀特崗教師先進事跡巡回報告會、參加“我的特崗故事”征文等多種形式活動,充分反映各地特崗教師志存高遠、扎根農村的奉獻精神和感人事跡,加強對特崗計劃和特崗教師的宣傳,進一步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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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