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包頭市昆區(qū)面向社會
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試講須知
一、試講時間
2016年9月3日
二、試講地點
包頭市昆都侖區(qū)和平中學。(黃河大街與豐盈道交叉路口向北100米十字路口再向東50米,可乘座公交車21路、55路。)
三、考場設(shè)置
共設(shè)9個考場,按照考生報考的專業(yè)分類,每個考場設(shè)候考室、備課室、試講室,候分設(shè)在備課室外。
四、試講方法
(一)考生試講采取現(xiàn)場抽簽并按照抽簽順序依次進入備課室備課的方式進行,備課時間為20分鐘,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
(二)考生統(tǒng)一抽簽后進入對應(yīng)考場,音樂、美術(shù)、體育及蒙漢雙語試講要求詳見附件《小學教師音樂、美術(shù)、體育專業(yè)和蒙漢雙語授課教師的試講辦法》。
五、試講要求
(一)參加試講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
(二)考生請于9月3日上午7:00前按照報考專業(yè)分別進入對應(yīng)候考室,7:15準時抽簽,抽簽完畢后接受資格復核,抽簽開始時仍未到達候考室的考生,剩余簽號為該試講人員順序號,抽簽開始30分鐘后仍未到達候考室的取消試講資格。缺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生在候考過程中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如需出入候考室必須由工作人員專人陪同;不得使用各種通訊工具,攜帶的通訊工具交由工作人員保管。
(四)考生進入試講室,不得向評委泄露個人姓名、考號,只能向評委報告抽簽序號,否則取消試講成績。
(五)蒙漢雙語考生必須用蒙語試講。
(六)考生要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不得影響其他考生,不得干擾試講工作。
(七)考生試講結(jié)束后,需由工作人員帶離考場等候公布試講成績,待成績公布后自行離開。
附件:小學音樂、美術(shù)、體育和蒙漢雙語考生專業(yè)教師試講辦法
昆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lǐng)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8月30日
附件:小學音樂、美術(shù)、體育和蒙漢雙語考生專業(yè)教師試講辦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