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科專業(yè)和其他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內(nèi),即198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學高級職稱、研究生學歷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內(nèi),即1975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蛘邊⒓尤耸驴荚囘`規(guī),被列為黑名單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郴州市范圍內(nèi)(含縣市區(qū))在編在崗教師。
6.2016年郴州市范圍內(nèi)(含縣市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已被確認為聘用人員或列為擬聘人員的。
7.宜章縣范圍內(nèi)的特崗教師。
8.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016年秋季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教師招聘公告(112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