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云和縣青少年宮公開招聘聲樂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結合云和縣校外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專業(yè))、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云和縣2016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申報表》(簡稱《計劃申請表》),請登陸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fā)布網站“通知公告”欄或“公示公告”欄查詢:
云和縣青少年宮:http://www.yhqsng.com.cn/index.htm
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unhe.gov.cn/bmzt/yhrs/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誠人民的校外教育事業(yè)。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服從組織分配。
3.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
4.具備與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符的學歷、專業(yè)、戶籍、教師資格等條件(戶籍關系以報名日期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同時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證考試已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亦可報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報考人員,戶籍和生源地不限。目前在我縣服務的大學生志愿者和“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高校畢業(yè)生”(簡稱“大學生村官”),戶籍和生源地不限。委培生報考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征得現(xiàn)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縣外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名前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縣(市、區(qū))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屬于《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錄用人員不宜報考。
6.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計劃申報表》為準。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6年12 月 2日17時止(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云和縣青少年宮(云和縣中山路126號)。
3.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報名條件者須填寫《云和縣青少年宮2016年公開招聘聲樂教師報名表》和《云和縣青少年宮2016年公開招聘聲樂教師基本情況登記表》(報名表自行下載,在編在崗人員須由有關單位在相應欄目內簽署意見并蓋章),并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參加報名和接受資格審查。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等材料外,還須提供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注意事項:(1)報考人員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同時,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2)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本縣組織的相關考試。
5.計劃核減與再次報名辦法:本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將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fā)布網站予以公布。
(三)技能測試
1.報考的人員須先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相應專業(yè)技能操作水平,滿分為100分。
2.技能測試時間為2016年12月 6日,具體安排見技能測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并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技能測試。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技能測試項目安排如下:
崗位 |
項目 |
分值 |
時間 |
備注 |
聲樂教師 |
美聲或者民族演唱 |
50 |
5分鐘以內 |
1、演唱歌曲自選,伴奏、服裝等自備。 2、舞蹈表演內容自選,音樂、服裝等自備。 3、語言表演內容必須體現(xiàn)校外教育工作者的職能和責任(表演時脫稿)。 |
舞蹈表演(民族舞蹈) |
20 |
5分鐘以內 | ||
語言表演 |
20 |
5分鐘以內 | ||
音樂課模擬課堂 |
10 |
15分鐘以內 |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 12 月 9 日上午,具體安排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方式:筆試科目為校外教育基本知識,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應聘者對校外教育工作的了解。筆試用時為120分鐘。
4.注意事項:(1)應聘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并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不得進入考場。(2)報考青少年宮聲樂教師崗位的人員在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具體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筆試對象,并于2016年 12月6 日晚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fā)布網站予以公布;若取得筆試資格的人員12 月9 日上午不參加筆試的,視為棄考。
(六)體檢與考察
1.總成績計算辦法:總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二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總成績=技能成績×70﹪+筆試成績×30﹪。
2.入圍體檢、考察對象確定:筆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排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擇優(yōu)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則按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fā)布網站予以公布。
3.體檢辦法:體檢工作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應聘者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4.考察辦法:考察工作由縣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實施,并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
(七)公示與聘用
1.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fā)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應聘者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發(fā)前書面確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擬聘用對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畢業(yè)證書等相關證件(材料)到云和縣青少年宮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的人員、報到時不能提供相關有效證件的人員以及本市范圍內在編在崗但不能按正常途徑辦理調動手續(xù)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4.聘用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且取得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允許繼續(xù)試聘一年,繼續(xù)試聘期滿經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5.崗位聘用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員在青少年宮系統(tǒng)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含試用期)。
四、其他事項
1.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fā)布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2.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公告由中共云和縣委組織部、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8-5122722(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0578-5129733(云和縣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
附件:1.云和縣2016年度國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云和縣青少年宮2016年公開招聘聲樂教師報名表
3.云和縣青少年宮2016年公開招聘聲樂教師基本情況登記表
中共云和縣委組織部
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云和縣青少年宮
2016年 11 月 21 日
1.云和縣2016年度國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3.云和縣青少年宮2016年公開招聘聲樂教師基本情況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