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xiàn)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3.凡報名者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或主管部門直接分管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4.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中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5.不在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范圍內的,以相近專業(yè)報考,如果中報不通過將不能再次選擇其他崗位報考。
6.考試費用。根據(jù)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fā)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guī)定,本次公開招錄教師的考試費用筆試費100元/人,而試費100元/人。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繳費截止時間前(不要辦理網(wǎng)上繳費),憑縣(市)、區(qū)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縣(市)、區(qū)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復印件),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放東路117號姑蘇區(qū)政務服務中心909室)直接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xù)。
五、招聘考試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筆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而試根據(jù)招聘計劃數(shù),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3:l的比例確定取得面試資格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
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按占比40%計)+面試(按占比60%計)。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筆試日期初定為2016年12月31日(周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由考生于2016年12月28日9:00一12月30日16:00到中國姑蘇(http://www.gusu.gov.cn)、姑蘇教育網(wǎng)(http://www.gusuodu.cn)自行打印。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重點考察專業(yè)理念、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能力。
3.筆試不指定考試軸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軸導培訓班。
(二)資格復審與面試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而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參加筆試的考生可從2017年1月13日起登錄中國姑蘇(http://www.gusu.gov.cn)、姑蘇教育網(wǎng)(http://www.gusuodu.cn)查閱成績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請關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公告欄。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而試資格。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而試人員。
(1)資格復審報名者需按要求提供材料:
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①本人《居民身份證》及戶籍證明(戶口本的第一滅及本人滅);②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空白):③普通話證書(或證明);④教師資格證(證明)或己經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成績合格。⑤其他崗位所需證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原件供審核,復印件提交)。
目前尚未辦理就業(yè)派遣手續(xù)的2016屆畢業(yè)生:①本人《居民身份證》及戶籍證明(戶口本的第一頁及本人滅):②學歷(學位)證書:③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空白);④普通話證書:⑤教師資格證:⑥其他崗位所需證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原件供審核,復印件提交)。
社會在職人員:①本人《居民身份證》及戶籍證明(戶口本的第一滅及本人滅);②學歷(學位)證書:③普通話證書;④教師資格證;⑤其他崗位所需證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原件供審核,復印件提交)。
夫妻兩地分居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和在蘇州市市區(qū)一方配偶的《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同在蘇州市市區(qū)的戶籍證明(戶口簿)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隨軍家屬,另須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歸國留學人員,除以上報名所需材料,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xù),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xù)。
(2)報名者本人必須到現(xiàn)場資格復市,不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復審。
(3)報名者資格復審通過后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
(4)取得面試資格者于2017年1月19日9:00一2017年1月20日15:00登錄中國姑蘇(http://www.gusu.gov.cn)、姑蘇教育網(wǎng)(http://www.gusuodu.cn)自行打印《面試通知》。考生按照《面試通知》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而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