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濮陽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公告
為做好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工作,根據《2017年濮陽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的要求,現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粓猿止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本次面試工作在2017年濮陽市直學校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三、參加人員
按照面試人數與調整后招聘崗位計劃數3:1的比例,在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與末位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對于資格順延復審后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崗位,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在招聘指定網站公布。已通過資格復審,但所報考崗位計劃因核減而超出上述比例、或計劃已被取消的人員不再進入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筆試成績見附件。
四、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重點考試應試人員的專業(yè)素養(yǎng)、授課能力等方面的內容。試講內容從濮陽市市直學,F用教材中選取?忌鷤淇、試講時間均為15分鐘。
五、評委組成
面試評委由2017年濮陽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聘請專業(yè)人員組成。每個面試考場7名評委,其中主任評委1名,其他評委6名。
六、面試時間和地點
1、面試時間:2017年3月26日(星期日)。考生于當天上午6:40開始憑證件進入考點,7:00前必須到達指定集合地點。參加面試需攜帶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二代臨時身份證)和審核通過的報名表。未在規(guī)定時間前到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攜帶證件者,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地點:濮陽市實驗中學(地址:勝利路與昆吾路交叉口向東100米路北)。
七、面試成績計算方法
(一)面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評委分別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再取平均分作為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面試時,如有缺考人員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的面試人員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形不成平均分條件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二)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偝煽兯纳嵛迦牒蟊A粜迭c后兩位數字。
考生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進入體檢?偝煽兂霈F并列時,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同時進入體檢。
面試成績于當天考試結束后在面試考點張貼,3月27日在招聘指定網站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八、紀律及監(jiān)督
(一)本次面試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二)面試評委、工作人員、監(jiān)督人員等,凡與考生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6號)實行回避。
(三)對違反面試紀律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面試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濮陽市行政區(qū)域內各類人事招聘考試處理。
(四)對違反面試紀律規(guī)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試評委、工作人員和監(jiān)督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本次面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九、其他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由2017年濮陽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教育局0393-8991708
市人社局0393-6665586
監(jiān)督電話:市教育局0393-8991731
市人社局0393-6665562
附件:1、面試人員須知
2017年濮陽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
面試人員須知
一、應試者必須于面試當天上午7:00前到達考點指定地點集合。未在規(guī)定時間前到達指定地點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應試者須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二代臨時身份證)、審核通過的報名表原件,經工作人員審驗后方可參加面試。凡未按規(guī)定提交證件的,取消面試資格,不得進入候考室參加面試。
三、應試者禁止攜帶無線通訊工具和與面試無關的物品進入面試考場,已攜帶的須主動交工作人員保管,否則一經發(fā)現按作弊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四、應試者在面試期間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服從管理。應試者進入面試考點后即全天實行集中封閉管理,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禁止與外界人員接觸?忌诋斕焖袑W科測試結束并公布成績后方可離開考點(免費提供午餐和飲水)。
五、面試前,應試者通過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面試開始后,由工作人員按順序逐一引入備考室、面試考場。
六、面試考生在等候面試過程中一般不得離開候考室,確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的,必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
七、面試過程中,應試者不得提及姓名和個人身份等信息,否則按零分處理。規(guī)定時間到后,應試者須立即停止答題。
八、面試結束后,應試者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離開考場,到指定場地休息等待,不得隨意離開休息室。離開考場時不得帶走答題簽、草稿紙等任何材料。
九、應試者違紀,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直至取消面試資格或宣布面試成績無效。凡在考場內嚴重擾亂面試秩序,辱罵評委及工作人員,威脅他人安全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