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田地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內地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服務管理教師簡章
根據《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新人社發(fā)〔2013〕141號)和自治區(qū)人社廳、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內地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381號)等文件精神,和田地區(qū)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1名(其中教育系統中小學19名,其他行業(yè)2名)內派服務管理教師。招聘工作將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崗位工作職責
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崗位人員(簡稱內派服務管理教師)根據內地新疆籍學生管理工作需要,由自治區(qū)分類派往內地高校、內高班辦班學校、內職班辦班學校開展學生教育、服務、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協助內地學校做好新疆籍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反分裂反滲透教育工作;配合內地學校做好新疆籍學生的日常管理、服務和心理健康教育疏導工作;協助內地學校做好新疆籍學生突發(fā)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內派服務管理教師在內地工作期限原則上為兩年,內派工作期滿后,返回原設崗單位工作。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P>
(三)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四)堅持保質保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五)堅持自愿報名、好中選優(yōu)的原則。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新疆生源或戶籍未就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包含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
2.新疆生源或戶籍服務期滿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
3.上述人員學歷應是經國家、。▍^(qū)、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自治區(qū)(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畢業(yè)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4.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自治區(qū)統一選派到基層鄉(xiāng)鎮(zhèn)工作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2)自治區(qū)統一選派赴援疆。ㄊ校┡囵B(yǎng)在選培期間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3)近三年來,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含各級各類學校)工作人員招考(聘)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4)機關、事業(yè)單位(含各級各類學校)正式在編人員;
(5)法律、規(guī)定要求不得列入公開招聘范圍的其他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政治立場堅定,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強,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思想覺悟高,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發(fā)展?jié)摿团囵B(yǎng)前途;
4.熱愛民族教育工作,熱愛內地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培養(yǎng)事業(yè),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吃苦耐勞和甘于奉獻精神;
5.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服從組織安排,組織紀律觀念強。
四、崗位條件
(一)少數民族招聘崗位須具備雙語交流能力,即具備民族漢考(MHK)三級甲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漢”報考人員應具備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少數民族教師招聘崗位須具備國家通用語言授課能力。
(二)教師崗位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相應專業(yè)及普通話水平或民族漢考(MHK)等級水平。其中:應屆畢業(yè)生如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
證書,則必須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即必須符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同時漢語水平或普通話水平達到報考條件),并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對內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數民族應屆畢業(yè)生的MHK等級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過招聘考試,則必須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內取得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MHK等級證書。
(三)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7月8日至1999年7月8日期間出生)。
(四)崗位所需要的具體條件。詳見《2017年和田地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內地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服務管理教師職位表》(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2017年和田地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內地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服務管理教師工作于2017年7月7日發(fā)布招聘信息,招聘崗位詳見《2017年和田地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內地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服務管理教師職位表》,可登陸和田信息網(http://www.xjht.gov.cn)查詢。
(二)報名與確認。
由和田地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教育局配合組織實施。
1.報名地點: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簿原件到和田地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和田地區(qū)人社局213室)報名。
2.考生應嚴格按招聘崗位的要求、條件報名,凡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因填錯或漏填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考生報名時須填寫統一制式的《2017年和田地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內地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服務管理教師考試報名表》(見附件2),需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張。
4.報名費與筆試費的確認:
根據自治區(qū)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guī)定,報名費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
5.報名時間:2017年7月8日至7月14日(含節(jié)假日)。
6.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7年7月15日到和田地區(qū)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由和田地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地區(qū)教育局配合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
《綜合測試》: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試卷命制。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統一命制。
3.筆試加分。
(1)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報考鄉(xiāng)、鎮(zhèn)(不含街道、社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筆試成績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不累計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
2.筆試時間:2017年7月16日。
3.筆試地點:以核發(fā)的準考證為準。
4.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考生筆試總體情況統一確定,筆試成績于2017年7月17日在和田信息網、和田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張貼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