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侯馬市2017年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教學質量,根據(jù)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對《侯馬市2017年招聘教師實施方案》核準申請的批復(臨人社函【2017】273號),現(xiàn)面向社會為侯馬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110名。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三、招聘計劃(詳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愛崗敬業(yè)、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yè)。
2、遵守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無違紀違法行為。
3、身心健康、體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無國家規(guī)定的禁止從教的相關疾病。
4、具體年齡、學歷要求見崗位計劃表。
5、應聘人員具有小學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6、“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人數(shù)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以上年齡、現(xiàn)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的規(guī)定外,均以報名起始日為截止日期。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17年8月7日—15日在侯馬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及侯馬市電視臺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7日—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報名地點:侯馬市政務服務中心教育窗口
報考相關信息查詢網(wǎng)站:
侯馬市人民政府網(wǎng)(www.houma.gov.cn)
符合條件者請自行從侯馬市人民政府網(wǎng)下載《侯馬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侯馬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并電腦打印,手工填寫無效(注必須用網(wǎng)上下載表格,自己制作無效)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數(shù)碼照片(JPG格式,淺藍色背景,26mm寬×32mm高,分辨率150像素/英寸以上)、《侯馬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均以身份證號命名,以附件形式于8月16日8:00前發(fā)送至hmjszp2017@163.com郵箱(注郵件發(fā)送成功后自動回復“侯馬市教科局已收到您的郵件,謝謝),逾期將取消報名資格。
2、資格初審:資格審查由市教科局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lián)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3、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4、報名所需有效證件及相關資料:《侯馬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紙制表一份(貼照片)、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語文教師須達到二級甲等,其它專業(yè)須達到二級乙等)、第二代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收費:根據(jù)晉價費字(2013)223號文件規(guī)定,報名費10元,考試考務費100元,合計110元。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③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⑥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按照有關規(guī)定,2014年以后被錄用為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或聘用為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通過政法干警考錄到崗工作后不滿規(guī)定服務年限的,以及考錄時職位有要求未滿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
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⑦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⑧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⑨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