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萍鄉(xiāng)市蘆溪縣城學校教師選調考試公告【55名】
報名時間:7月25日上午9:00至7月31日下午17:30
筆試時間:8月3日上午9:00—11:00
為緩解縣城(蘆溪鎮(zhèn))學校教師緊缺狀況,合理配置城鄉(xiāng)教師資源,根據(jù)《蘆溪縣教師管理暫行規(guī)定》要求,決定公開選調部分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shù)及學科
1.蘆溪中學
從全縣初中學校(含九年一貫制學校)中選調初中教師5名,其中初中思品1名、初中英語1名、初中歷史1名、初中地理1名、初中生物1名。
2.從農村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中選調50人到蘆溪鎮(zhèn)小學任教,其中語文25名、數(shù)學25名。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全縣在編在崗公辦教師
(二)選調教師條件
1.忠誠教育事業(yè),愛崗奉獻,遵守職業(yè)道德,師德高尚。
2.選調小學崗位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大專及以上學歷。選調初中崗位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需有5年及以上教齡,教齡計算時間截止時間到2019年8月31日)。
4.選調到蘆溪中學教師年齡在45周歲以內(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同時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任教所選調學科評為縣級(含縣級)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名師;
(2)任教所選調學科獲得優(yōu)質課比賽(素養(yǎng)大賽)縣級(含縣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5.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教師不能報名:
(1)處分期未滿的或因違規(guī)違紀已立案未辦結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師德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有其他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6.小學崗位每個學科上埠鎮(zhèn)、宣風鎮(zhèn)、南坑鎮(zhèn)、銀河鎮(zhèn)的四所中心學校各不能超過8人報考,其余學校各不能超過5人。
7.蘆溪中學崗位面向全縣所有初中學校(含九年一貫制學校)選調,并且不限制報考名額。
三、選調方式
選調采取筆試方式進行。
四、選調程序及辦法
(一)發(fā)布公告
7月24日前在蘆溪政府信息公開網和蘆溪教育微信公眾號發(fā)布選調工作方案。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條件的對象需持任教學校簽署意見的報名表、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業(yè)績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任教情況證明,7月25日上午9:00至7月31日下午17:30前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8月2日上午9:00—11:30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內容:按所報學科,包括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卷面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8月3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蘆溪縣周敦頤實驗學校(蘆溪中學三部)
(四)加分
選調考試采取加分制,加分不超過12分。
1.評優(yōu)評先加分不計年限,其余加分項目計算時間均為2016-2017、2017-2018、2018-2019三個學年度。
2.評優(yōu)評先加分。獲縣以上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名師(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優(yōu)秀黨員、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德育工作者、優(yōu)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年度最美教師稱號的按以下標準計分(取等級最高的一次計分,不累計記分,最高為4分)
省級以上(含省級)計4分;市級計3分;縣級計2分
3.業(yè)務競賽加分。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優(yōu)質課評比獎、優(yōu)秀課例、優(yōu)秀論文、優(yōu)秀課件、班主任技能大賽、教學能手獎按以下標準計分(教學能手稱號獎、教學能手一等獎、教學能手二等獎,分別比照相應層次一、二、三等獎計分;課題研究已結題的主持人比照相應層次一等獎計分,參與教師按參與人數(shù)計平均分)。
省級一等獎計4分,二等獎計3分,三等獎計2分。
市級一等獎計2分,二等獎計1分,三等獎計0.5分。
縣級一等獎計1分,二等獎0.5計分。
參加同一類競賽獲不同層次等級獎的,以最高等級計分,不重復計分。此項最高得分為4分。
4.輔導獲獎加分。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指導獎按以下標準計分。此項最高得分為4分
省級一等獎計4分,二等獎計3分,三等獎計2分。
市級一等獎計2分,二等獎計1分,三等獎計0.5分。
縣級一等獎計1分,二等獎計0.5分。
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集中考試,集中評分的競賽(含體育、音樂、美術)方可計學科競賽獎勵分。學科競賽獲獎可以累計計分。但同一個學生參加同一類競賽獲不同層次等級獎的,以最高等級計分,不重復計分。兩名及以上教師輔導同一學生獲獎,以排名第一的教師為準。
以上獲獎以證件或通報文件為準,所有獲獎證書和通報文件必須加蓋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公章。
報名時必須由本人申報登記獲獎得分情況,并同時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和文件,凡未申報登記獲獎得分情況或未提交獲獎證書的一律不予審查。
(五)公示最終成績
8月9日前在蘆溪縣政府信息公開網和蘆溪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布參加考試人員最終成績及排位。
(六)選調
分學科根據(jù)筆試和加分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選調,選調到蘆溪中學教師試用期一年,學?己撕细窈筠k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
1.選調工作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編委辦、縣財政局、縣監(jiān)察委、縣發(fā)改委、蘆溪中學、蘆溪鎮(zhèn)等部門組織實施。實行“四公開”:即公開選調條件,公開學科需求,公開考試結果,公開選調教師名單,接受社會及廣大群眾的監(jiān)督。
2.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3.報名參加選調人員,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
4.咨詢電話:0799—7550732
附件:
蘆溪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