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東風分局所屬學校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jù)《十堰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十政辦發(fā)[2012]106號)、《關于建立市直學校教師正常補充機制實施辦法》(十政辦發(fā)[2011]92號)和《關于市教育局2013年度補充市屬中小學教師編制計劃的批復》(十編辦發(fā)[2013]15號)文件精神,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東風分局所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對象
(一)招聘名額:公開招聘教師160名。(具體招聘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未正式就業(yè)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yè)生(含2013年畢業(yè)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可放寬到32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具體見附件1;
(四)應聘特殊學校教師應具備特殊教育相關知識;
(五)身體、心理健康;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高等院校在讀學生;已在編在崗的行政事業(yè)單位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予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方式
1、網(wǎng)上報名及繳費
報考人員可在2013年4月19日至5月1日(每天8:00-17:00)期間登錄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www.hbsyrss.gov.cn),進入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tǒng),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注冊報名,提交報名申請,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彩色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網(wǎng)上繳納報名費150元/人。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應考承諾書,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與考試所用身份證必須一致。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錯誤,以及弄虛作假的,在面試資格審查時,經(jīng)核實將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及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nóng)村特困大學生,須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并蓋章);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到市人社局財務科辦理退費手續(xù)。
2、改報。報名、繳費并確認的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1:3的崗位予以減少或取消,5月3日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十堰市教育信息網(wǎng)上公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3年5月4日到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選擇已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進行現(xiàn)場改報。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報的考生退還已繳報名費。
3、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5月6日至8日,登錄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上述網(wǎng)站查詢或與十堰市人事考試院聯(lián)系解決。聯(lián)系電話:0719-8650722。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5月9日?荚嚂r間15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學科專業(yè)知識(本專業(yè)主要課程)占70%,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guī)等綜合知識占30%。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會計、校醫(yī)只考學科專業(yè)知識)
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筆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計算總分,需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yōu)惠申請表》(附件2)于2013年5月3日17:00前交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4、筆試結束后在上述網(wǎng)站查詢成績,根據(jù)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并于5月11日公布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五、面試資格審查
2013年5月12日至13日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報名登記表1份(網(wǎng)上報名時打。士甲C、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審查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月14日,在上述網(wǎng)站公布遞補資格審查考生名單。于5月15日到指定地點進行遞補資格審查。經(jīng)資格審查,若招聘崗位未達到1:3(特校1:2)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5月16日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資格審查時,應屆畢業(yè)生暫不能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的,可提供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能于2013年6月 30日前獲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2013年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考生,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能于2013年6月30前獲得證書的書面證明;資格審查遞補人員須提供上述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若在下發(fā)聘用文件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面試
1、參加面試的人員于2013年5月27日到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面試通知書,部分崗位抽取面試時間段,同時按規(guī)定交納面試費50元/人。
2、面試時間:5月29日至5月31日,地點見面試通知書,按規(guī)定時間不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3、面試方式:講課(無學生)(教輔崗位為結構化面試)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偡窒嗤瑫r,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七、體檢、考核
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由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教育局采取函調或實地考察等形式對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進行考核。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人選,并確定擬聘用人選。
八、公示、聘用
考生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yōu)聘用。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擬聘用人員均通過十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十堰教育信息網(wǎng)公示。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
新聘人員服務期限至少為5年,5年內不得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