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遵義縣2015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yè)生招聘簡章
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 行)〉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34號)、《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央編辦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yè)生就業(yè)實施辦法>的通知》(教師〔2010〕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免費師范畢業(yè)生就業(yè)相關政策的通知》(教師廳〔2011〕1號)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縣2015年免費師范畢業(yè)生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招聘條件和計劃
(一)招聘條件。 2015年畢業(yè)的應屆免費師范大學畢業(yè)生,且與考生生源地省教育廳簽訂《免費教育師范生報考協(xié)議書》,需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西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華中師范大學)免費師范大學畢業(yè)生(以下簡稱免費師范生);外省生源免費師范畢業(yè)生,經培養(yǎng)院校、生源所在地和接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來我縣應聘。
(二)招聘計劃。2015年各校申報免費師范生指導性計劃72名,其中,遵義縣第一中學22名、遵義縣第二中學27名、遵義縣第三中學17名、遵義縣職業(yè)教育中心6名,其余各校招聘計劃不限,具體學科計劃見下表。
遵義縣2015年免費師范生招聘計劃表
單位:遵義縣教育局 時間:2014年9月17日
學科 計劃 學校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歷史 |
地理 |
體育 |
信息技術 |
心 理 學 |
幼兒教育 |
藝術(舞蹈) |
合計 |
遵義縣第一中學 |
2 |
4 |
3 |
2 |
2 |
3 |
2 |
2 |
1 |
1 |
22 | |||
遵義縣第二中學 |
6 |
6 |
6 |
3 |
2 |
3 |
1 |
27 | ||||||
遵義縣第三中學 |
4 |
4 |
2 |
3 |
2 |
1 |
1 |
17 | ||||||
遵義縣職業(yè)教育中心 |
3 |
3 |
6 | |||||||||||
合 計 |
12 |
14 |
11 |
8 |
6 |
7 |
2 |
1 |
3 |
1 |
1 |
3 |
3 |
72 |
二、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遵義縣2015年免費師范生的招聘時間段為2014年10月10日到2015年6月30日,其間,遵義縣招聘領導小組將組織人員到六所師范大學召開免費師范生就業(yè)供需見面會;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免費師范生雙選會,宣傳遵義縣免費師范生招聘政策,發(fā)放宣傳資料。
(二)集中招聘及協(xié)議簽訂安排。
1.時間及地點。集中招聘時間:2014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招聘地點:遵義縣第一中學(新校區(qū))。
2.協(xié)議簽訂。各招聘學校與免費師范生進行雙向選擇后,與免費師范生簽訂聘用協(xié)議,及時將免費師范生名單報縣教育主管部門;已簽訂聘用協(xié)議的免費師范生由縣教育局商縣編委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聘用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辦理聘用手續(xù)。
3.未參加遵義縣集中招聘的2015年免費師范生,于2015年6月30日前可自行與我縣學校聯(lián)系,適時應聘簽約。
(三)愿意到遵義縣五中、六中、八中、鴨溪中學、團溪中學、縣職校等校就業(yè)的免費師范生,不受學科限制,幼教專業(yè)免費師范生不限招聘人數(shù),由免費師范生與學校雙向選擇。遵義縣籍免費師范生愿意回本縣工作的,必須在2015年7月5日前回本縣報到,未聯(lián)系到學校的可安排在本縣教師緊缺的學校任教。
(四)凡到遵義縣就業(yè)的免費師范生,必須在2015年7月10日前持報到證到遵義縣教育局報到,同時安排體檢。大學生檔案郵寄地址:貴州省遵義市遵義縣教育局,郵編563100。聯(lián)系電話:
遵義縣教育局: 0852-7220669、7230069
遵義縣第一中學:0825-7250160、7250168
遵義縣第二中學:0852-7881034、7881415
遵義縣第三中學:0852-7223081、7222303
三、協(xié)議要求
(一)協(xié)議中,免費師范生在聘用單位的服務期限不得少于10年。
(二)免費師范生在就業(yè)協(xié)議規(guī)定服務期內,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但可申請在職攻讀教育碩士研究生,任教學校要為其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給予支持。
(三)縣教育局負責免費師范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公布違約記錄,并記入人事檔案。對免費師范畢業(yè)生未按有關規(guī)定履行協(xié)議的,按《省教育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編委辦 省財政廳關于做好貴州省2014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黔教畢發(fā)〔2013〕552號)的規(guī)定,要求其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退還的費用通過教育部門上繳本縣財政。
遵義縣教育局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