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項目一測試(技能測試及筆試)工作安排
現(xiàn)將2015年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及筆試工作安排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技能測試
1.對象:按《2015年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要求經初審符合中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中小學體育、中小學信息技術職位報考條件的應聘者。
2.地點:象山縣技工學校(教育園區(qū)北首)。
3.時間:2015年3月28日上午8:00開始。考生必須于7:30之前到指定地點集中,參加抽簽,遲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4.形式:中小學音樂職位的專業(yè)技能測試項目為鍵盤(演奏自選獨奏曲)占25%、聲樂(演唱一首無伴奏自選歌曲)占25%、即興彈唱(內容現(xiàn)場指定,范圍是初中教材內容,用鋼琴作即興伴奏)占25%、才藝展示(自選鋼琴演奏之外的器樂或舞蹈)占25%;中小學體育職位專業(yè)技能測試項目為田徑、球類、體操三大類(分十小項,每一小項分值為總分的10%,內容現(xiàn)場指定);中小學美術職位的專業(yè)技能測試項目為素描(內容現(xiàn)場指定)占70%、色彩(內容現(xiàn)場指定)占30%;中小學信息技術專業(yè)技能測試形式為根據主題、運用提供的素材在計算機上,創(chuàng)作1-2個作品。具體包括:Office系列作品(電子小報、演示文稿、數(shù)據分析)、多媒體系列作品(Flash、Photoshop)VB編程作品,軟件環(huán)境為:操作系統(tǒng)win7、Office2010、Flashcs3、Photoshopcs3、VB6.0。
技能測試滿分都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計劃數(shù)的3倍(不足3倍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技能測試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5.請各應聘者隨帶必要的用具:如樂器、伴奏帶、舞蹈服,運動服、運動鞋,素描工具、色彩用具等。
二、筆試
6.對象:除中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中小學體育、中小學信息技術之外,按公告要求經初審符合義務段教育職位和學前教育職位報考條件的應聘者。
7.地點:象山縣技工學校(教育園區(qū)北首)。
8.時間:2015年3月28日上午8:30——11:00。
9.范圍:教育基礎知識部分(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等,占20%)和學科專業(yè)知識部分(報考對應層次學科教學內容、高等師范教育對應學科內容、教材教法等,占80%)。
筆試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的3倍(不足3倍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對象;筆試成績不合格者淘汰(筆試合格分=該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如平均分高于6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4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40分)。
10.筆試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開考后1小時內、結束前15分鐘內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其他
11.請各應聘者在3月25日-27日,到教育局206財務室交付40元/人的考試費,憑發(fā)票到305、306組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12.請各應聘者,隨帶身份證、準考證參加技能測試及筆試。
13.應考人員應遵守考場規(guī)則,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筆試考場規(guī)則及違規(guī)處理詳見附件1及附件2。
聯(lián)系電話:65768781、65732890
附件:1.《筆試考場規(guī)則》
2.《筆試應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
象山縣教育局
2015年3月16日
2.《筆試應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rar